日前,灌南法院調解成功一起涉臺企業轉讓債務糾紛,臺灣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元與其弟弟達成調解協議,由其弟弟分期支付其轉讓金90萬元。

 

77歲李元解放前歲父親到臺灣生活,其弟弟與母親留在灌南。1993年,李元投資一百余萬元在灌南設立一機電材料制造企業。20067月,因年事已高,不便往來于海峽兩岸經營管理,決定將該企業以12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其弟弟,轉讓金自200611月到201011月分六次支付完畢。后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轉讓金變更為125萬元。雙方辦理了企業法人工商登記變更,并交付了企業經營權。李元弟弟僅支付了35萬元,余款90萬元雙方經多次協商未能達成共識。李元遂提起訴訟,并申請對轉讓的廠房等財產進行訴訟保全。

 

灌南法院受理該案后,因原告為臺籍企業法定代表人,且雙系親兄弟關系,均已年逾六旬,屬于特殊群體的特殊案件,決定著重調解,化解兩位老人心結,促成雙方和解以挽救親情。經多次組織雙方交流、溝通、協調,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