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裁判規則 實施精品戰略江蘇法院先行先試探索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中國方案”
作者:法治日報 丁國鋒 發布時間:2024-06-11 瀏覽次數:4723
判決全國首例涉農藥召回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判令生產百草枯的生化公司對該農藥實施召回,推動企業嚴格落實管理責任,認真履行召回義務,有效預防農藥對公眾安全和生態環境的重大風險;判決以虛擬治理成本法為參考,確定廢酸液治理成本,判令某生化公司等3家公司因違法排放、嚴重污染新通揚運河,支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2035.8萬元……
6月5日世界環境日當天,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2023年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多起案例系由檢察機關提起的公益訴訟案。
《法治日報》記者了解到,2014年12月,江蘇高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先行先試探索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中國方案”。2019年7月,江蘇法院創建環境資源審判“9+1”機制,以生態功能區為單位,設立長江流域、太湖流域等9個基層環境資源法庭,跨設區市集中管轄全省基層法院環資案件,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設立南京環境資源法庭,集中管轄全省應當由中院管轄的環資案件。2023年以來,根據國家重大戰略發展需要和各地環境治理實際需求增設5個基層環境資源法庭。
近5年以來,江蘇全省法院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8174件,其中刑事案件4242件、民事案件667件、行政案件1665件、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1600件。
此外,江蘇法院尤其注重通過培樹經典案例創建環境案件裁判規則和執行方式,為全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貢獻了“江蘇智慧”。其中包括確立懲罰性賠償裁判規則、全鏈條追責裁判規則、損失整體性認定規則、“環境信息不利推定”證據規則、“船舶污染綜合認定”證據規則等。
在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偷排工業廢液案件中,涉案公司不僅對無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人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其總經理劉某還與某水務公司“內鬼”楊某等協商,通過污水處理廠污水管道窨井口實施偷排,非法獲利由涉案4人分成。涉案公司后將工業廢液通過槽罐車運至蘇州并排入城市污水管網,導致污染事件發生。
在這起典型的跨區域運輸、內外勾連傾倒危廢的案件中,公安機關通過水質指紋溯源技術,將污染水體的水質指紋和沿線泵站、窨井采樣檢測數據進行比對,確定異常廢液排入點為某污水處理廠4號泵站,再經過排查監控發現了槽罐車并鎖定了涉案公司。案件審理中,涉案公司繳納了全部生態環境損害費用共計1400萬余元及某污水處理廠的應急處置費用,4名主要涉案人員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據了解,江蘇法院在環資案件執行工作中,通過首創“技改抵扣”方式,判決準許以技術改造資金抵扣部分損害賠償資金,引導企業引進先進生產工藝和設備,有效減少環境污染,被最高法向全國推廣。此外還首創“分期付款”方式,判決準許企業分期繳納環境修復費用,推進破解“案件執行企業經營難、案件不執行環境修復難”“兩難”問題;首創“現金+全域修復”賠償方式,依法準許排污企業以實施替代性生態修復項目的方式抵扣部分損害賠償金,促進實現“一地污染、全域修復”。
江蘇法院在環資審判中始終堅持精品審判戰略,不斷提升環資審判的復合性、系統性和專業技術性,著力培養一支既精通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又熟悉相關經濟、社會及環境科學知識的專家型法官隊伍,同時借助各相關領域專家和現代科學技術輔助環資審判,不斷增強環資審判專業化能力。
2023年1月12日,由最高法主導、江蘇高院承建的中國環境資源審判信息平臺正式運行,構建了環資領域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計算公式等專業化知識庫,截至目前已收錄全國環境資源領域170家鑒定機構及176位專家,支持動態更新、用戶自行上傳等功能,方便全國法院及時共享評估鑒定機構和專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