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破融合”解困教培機構“退費難”
作者:常熟市人民法院 孔維璌 發布時間:2023-12-25 瀏覽次數:2716
“這家機構關門之后一直沒有拿到錢,法官建議我們申請破產清算,沒想到收回了八成的錢。比起其他一些因為教培機構倒閉最終一分錢都沒追回的家長,我們對這個結果很滿意。感謝法官和管理人付出的努力。”債權人顧某說道。
【案情回顧】
蘇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該公司先后全資設立了兩家培訓中心,提供英語及中小學文化培訓等服務。受“雙減”政策影響,兩家培訓中心無法繼續授課,部分學員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根據生效法律文書,兩家培訓中心需向學員退還剩余課時費用,蘇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兩家培訓中心唯一股東,需對兩家培訓中心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在相關案件執行中,常熟市人民法院發現蘇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兩家培訓中心均已停止經營,資產均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
在此情況下,常熟市人民法院積極與相關債權人聯系,做好充分的釋明工作,引導債權人申請“執轉破”,并及時裁定受理對蘇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破產清算,期間共有12名債權人通過家長向管理人申報了債權。在破產程序中,管理人查明該公司部分股東存在認繳出資尚未到位的情況,準備提起追收出資訴訟。考慮到訴訟風險和周期,常熟市人民法院指導管理人積極聯系相關股東,建議其主動履行法定出資義務、承擔社會責任。同時,耐心傾聽、解釋、安撫債權人情緒,設身處地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案。經過多番工作,在征得全體債權人同意的前提下,由管理人代表蘇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與相關股東達成協議,限期支付相應的款項作為破產財產用以分配。最終,顧某等12名債權人獲得了81%的清償率,追回債權14.99萬元。
【法官說法】
教培機構一旦倒閉,通常會面臨大量的退費問題,通過訴訟進入執行階段的債權往往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當教培機構的資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不僅要考慮申請執行人的利益,也要考慮到大量尚未進入訴訟程序的債權人的利益,平衡各方利益,妥善化解社會矛盾。
常熟市人民法院依托“執破融合”機制,以破促執倒逼股東履行法定出資義務,增加公司責任財產,提高清償能力。一方面,有利于維護并平衡了所有債權人的利益,提前化解潛在社會矛盾;另一方面,債權在破產程序中予以確定,由管理人對公司經營和股東出資情況進行調查,對出資不到位的股東明確告知責任范圍及法律后果,促使其履行法定出資義務,并結合實際情況,征求債權人意見,制定并落實股東與債權人和解的方案,避免債權實現周期過長,有利于案件辦理達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