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普通的探視權糾紛案件,牽出一段法官為民執行,化解矛盾的動人故事。近日,無錫市南長法院法官收到當事人的感謝電話,困擾雙方一年的矛盾最終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錢某與丁某婚后未生育,其后兩人領養一女名喚雯雯。201010月,二人因矛盾協議離婚,并約定雯雯歸母親丁某撫養,父親錢某享有探望權。但事實上,由于丁某對錢某帶有敵意,便時常以各種理由拒絕錢某及其家人對雯雯的探視。其后,錢某向南長法院執行局提出保障其探視權的申請。

 

得知丁某離婚后帶雯雯居住在郊區公司宿舍里,承辦法官接案后便數次驅車前去釋法。在法官的耐心勸解下,丁某答應讓雯雯周末回爺爺奶奶處小住。兩位老人與小孫女見面后相擁而泣,錢某更是對法官表達了由衷的感謝。按照規定,案件至此便已完結。但據法官事后了解,雙方矛盾并沒有得到緩解。雯雯回家后,丁某更是變本加厲的對錢家人進行數落,甚至不許女兒使用任何從錢家帶回的東西。

 

矛盾終于在雯雯出走時爆發到頂端,丁某過于極端的教育方式使孩子產生了畏懼心理。某天,考試成績不理想的雯雯由于害怕母親的責備,便坐車至火車站不愿回家,幸好被及時趕來的爺爺接走,否則后果難測。法官在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后,即刻組織雙方進行會談,立足維護孩子健康成長這一出發點,對雙方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建議。在法官的大量工作下,丁某最終同意將雯雯的撫養權交還給錢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矛盾時間長達一年的案件得到圓滿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