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此時,身為法官,每天面對浩繁的案情和辦不完的案件,我相信一百個法官會有一百個想法;但我敢斷言,此時此刻沒有一個法官會去想法官如何爭取未來。

 

人的一生會經歷許多事情。無論是偉人,還是凡人,都有著屬于自己的故事。而法官在辦案中接觸的形形式式的當事人,每個案件發生的不同故事,辦案的每段經歷,就會像參天大樹的年輪一樣,刻劃出每個法官人生的核心部分,似隱似顯,如詩如畫。

 

直面現實,有人說法官是權力的象征,正義的化身,有人說法官是一個為了生存的職業,還有人說我們這一代法官必定是權力的犧牲品,沒有未來

 

其實,法官職業是三百六十行中的一行。只有媚勢者才稱他為權力的象征,只有貪婪者才把他當成實現黃粱美夢的捷徑。我說,法官職業是憧憬法制社會者的煉爐,是信仰法律的人對祖國的責任。如不,就不應選擇法官作為職業,即使當了,也是浪得虛名。

 

法官活在當下,未來只能由自己把握。面對法院公信力江河日下的現狀,每個法官要做到的就是要堅守住法律的底線。因此,每個法官千萬不要妄自菲薄,千萬不要吝惜對自己的贊賞,千萬不要低估你處理的每個案件對國家法制建設作出的貢獻。不要在乎別人會怎樣評頭論足,不要簡單的說或者,更不要放棄被自己的故事感動的每一個瞬間,不要拭去感傷的每一滴淚水!請記住,壯士斷臂仍不失為壯士,英雄落淚依然是英雄!

 

紛擾的社會充滿誘惑,人間不乏圈套陷阱,法官想要未來,韓偓的三句話是值得回味的:

 

一是何勞諂笑學趨時,務實清修勝用機。法官有時是指一個具體的人。稱職的法官應當是有血有肉,有情有義,是有風骨而無媚骨的人。他不應是泥塑木雕的菩薩,不該在權勢面前搖尾乞。對邪惡要敢金剛怒目,對群眾要樂于春風化雨。在罪犯的眼里,法官應成為其勢洶洶的洪水,在百姓心里,應成為江河上的薄霧,恬靜的港灣。法官應積累知識,以應付三教九流;應具有敏捷的才思,能自如周旋于瑣事難案之間;應練就鐵肩,敢擔道義,但絕不濫用權力;應能快刀斬亂麻,但又能兼聽百家之言;應視法律為原則,視正義為生命,但又能注重客觀現實,掌握能動的工作方法,解決復雜的各類糾紛矛盾,但絕不褻瀆出賣法律。

 

二是神依正道終潛衛,天鑒衷腸競不違。法官,有時指一個群體,此時,他不是紗織的布,棉毛混紡的毯子,很難經緯分明。他尤如江河,有風有浪,有涌有波,泥沙俱存。其間,有謙謙學子,有虛懷若谷的君子,也有南郭先生,東郭老師。世有萬態,法官是人不是神,也有百相。法官,面對的是蕓蕓眾生,廣博學識才能不成為山間竹筍,獨立人格才能不成為墻上蘆葦。山外青山樓外樓,更有強者在后頭嘴尖唱不圓,毛短飛不高是法官應知曉的人生哲理。

 

如果把國家比作一架巨大的機器,法官這個群體便是其中微不足道的幾顆螺絲釘——機器何時轉動,何時停止,螺絲釘是不能掌控的;法官的職業只是要求法官象螺絲釘一樣緊緊的固定在崗位上,于是,沉默應是法官的性格,緊固應是法官的職責,脫落必定是法官的恥辱,永不生銹才是法官們永恒的使命!

 

三是事歷艱難人始重,九層成后喜從微。一個人,挑了擔子才能夠發現身上能承受的重量,經歷了風險才會更加從容。法官,是三百六十行中的一行,但法官的職業是神圣的,神圣的職業要求法官以審慎地態度履行職責,法官用法律之手可以剝奪他人的生命,也可用來撫平人們心靈的創傷,因此,法官應當俱備明辨事非、恨其所恨、愛其所愛的品格。法官的言語無需巧舌如簧,但應力求流暢,法官的文字無需去指點江山,但要讓人一目了然,法官應把匡扶正義作為自己的信念之漿,不聽任波濤的擺布,要堅守咬定法律不放松,任爾東西南北風的精神。法官應視自己是一滴水,投身社會洪流才不會干涸,法官應視自己是一棵草,植根大地才能得以延續生命,法官,只有獻身松柏偉岸般的審判事業,才能實現自己短暫生命中快樂與風險共存的意義。

 

法官如何才有未來,這是每個法官應當考慮的問題。法官的生涯,可以追憶,可以反思,可以贊美,可以批評;唯獨不可以褻瀆,不可以怠慢,不可以否定,不可以后悔,因此,法官的未來只能建立在信仰法律的基礎之上。

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我們這一代在法制社會建設起跑線上行進的法官們,注定了要更多的經歷摸爬滾打的磨練,要經歷比后人更多的世態炎涼,要經受權力的壓制干擾和輿情的非議,我們的經歷正是為了讓后人不再經歷,因此,法官想要未來,必須堅守住法律的底線。

 

無邊落木蕭蕭下,不盡長江滾滾來。是是非非,功名利祿,榮華富貴,終將是過眼煙云!法制社會的歷史車輪終將滾滾前行。窮且益堅,不墜法治之志。法官,惟有信仰法律,堅守住法律底線,才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