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偉忠:找準法院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定位
作者:夏偉忠 發布時間:2012-12-19 瀏覽次數:815
新形勢下,作為人民法院,應認真分析研判發展形勢,牢牢把握社會經濟發展“穩中求進”的總基調,切實找準法院在服務社會經濟發展中的功能定位,能動司法,積極作為。
一、充分履行審判職責,服務轉型升級措施得力
堅持打擊與教育并重,確保社會平安穩定。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繼續保持對各種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高壓態勢,依法懲治職務犯罪行為,重點抓好經濟犯罪案件的審理工作。始終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不斷加強青少年維權工作力度,積極落實未成年人輕罪記錄封存制度,有效開展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工作,積極參與婦女兒童維權志愿者活動。
堅持平等保護原則,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充分發揮民商事審判的規范和保護作用,密切關注因企業資金鏈斷裂引發的民間借貸、勞動爭議糾紛案件新動向,不斷優化投資和創業環境,保障區域經濟轉型升級;密切關注房地產調控政策對樓市價格變化的影響,依法妥善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穩步推進破產工作,監督和指導破產管理人開展各項工作。
堅持監督與保護兼顧,營造依法行政氛圍。積極探索行政訴訟案件協調、和解工作機制,在審理房屋拆遷等矛盾較為尖銳的行政案件時,高度重視與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在依法保障行政行為順利實施的同時,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定期召開行政機關聯席會議,針對審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司法建議,促進行政機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將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引入行政案件處理中,形成聯動機制,開展訴前協調,成功率達80%以上,有效增進了群眾與政府之間的理解與信任。
堅持強制與和解并舉,維護生效裁判權威。積極開展“清理執行積案”和“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充分發揮執行聯動威懾機制作用,加大對“拒執”行為的制裁力度。堅持能動執行和快速執行,進一步加大執行督促力度,及時兌現群眾合法權益。執結率、到位率和實際執結率等指標在條線上保持領先地位。
二、積極延伸司法職能,參與社會管理扎實有力
創建無訟社區,實現社會自我修復。圍繞“小糾紛不出社區,大糾紛不出街道”的目標, 法院與轄區街道社區居民委員會簽訂共建“無訟社區”協議書,選派法官進社區,定期為轄區居民提供法律咨詢、調解確認、糾紛調處、巡回審判、綜合治理等司法服務。
開展和諧共建,推進平安轄區建設。廣泛開展“庭街結對”活動,打造和諧鄰里關系。與轄區七個街道結對共建,建立社會大調解平臺,實現信息共享、職能互補,共同促進基層和諧平安。探索開展“庭所結對”活動,聯手公安機關化解矛盾糾紛。
加強司法建議,提升社會管理效果。通過對個案或類案審判(執行)狀況的調研分析,及時發現影響社會秩序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以及社會管理的漏洞,以司法建議書、行政審判白皮書等形式向有關部門提出,促進社會管理機制的完善,減少和預防社會矛盾的發生。
成立“老年法庭”,加大老年人維權力度。為加強老年人權益的保護力度,成立并運行老年人權益保障專業合議庭。除此之外,針對當前物業糾紛導致社會矛盾突出的現象,組織制定物業糾紛類案件的訴前調解處理中心工作實施意見;少年庭加大與區婦聯的溝通,著手成立婚姻家庭調解室等等。
三、始終踐行能動理念,創建法治轄區持續給力
深化部門協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定期聯合公安、檢察、司法、勞動保障等部門,對全區各街道各類刑事案件和民間矛盾糾紛的發案情況進行梳理,分別作出藍色、橙色和紅色預警,為各街道和諧穩定提供信息保障。與相關街道及職能部門合作,設立拆遷維穩專項基金,妥善處理進入司法程序的拆遷遺留問題,及時解決特殊被拆遷人的實際困難。
暢通信訪渠道,促進社會矛盾定紛止爭。突出抓好涉訴矛盾糾紛的源頭治理,抓實法律釋明、教育疏導工作。加大對重點信訪老案的穩控和化解工作,全面落實領導包案及“四定一包”工作制度,切實做好進京信訪案件的息訴教育工作;信訪辦在兩會期間全天候值班,對重點信訪人員實施動態掌控。
做優訴調對接,實現社會關系和諧穩定。充分發揮民調窗口、派駐法官和三級調解網絡工作機制的作用,大力實施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化解矛盾;繼續做強做優司法程序與實體兼顧、糾紛分流與化解并重的“門診式”訴訟服務中心,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到區交巡警支隊積極參與交通事故案件的訴前調解,方便交通事故當事人訴訟。
強化巡回審判,力爭矛盾糾紛就地化解。積極開展巡回審判工作,擴大巡回審判范圍和方式,著重選擇與百姓切身利益相關的典型案件,深入到社區、學校、企業和新市民集居地,公開開庭,就地調解,以案講法。在社區群眾的廣泛參與下達到“審案一件,教育一片,穩定一方”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