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 黑惡必除 江蘇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黑惡犯罪案件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新聞辦 發布時間:2022-12-12 瀏覽次數:14925
12月5日至9日,江蘇部分法院通過遠程視頻、駐所科技法庭等線上線下方式,對8件涉黑惡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共53名被告人獲刑,其中43人被認定為黑惡組織成員,25人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涉黑惡被告人重刑率58.14%;3人被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共判處罰金374.8萬元,追繳、沒收違法所得3465.98萬元。
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包括“黑賭”合流并企圖隱身變色、偽裝洗白的蔣益明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染指自然資源領域、實施非法采礦犯罪的江乃武、江昱醇等人惡勢力組織案等。其中,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的蔣益明等1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系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2005年至2014年間,被告人蔣益明陸續糾集被告人薛建忠、萬立新、張留全、葉錫虎等人在常州市武進區嘉澤鎮夏溪地區及周邊開設賭場,非法獲利1000余萬元。2006年開始,蔣益明利用組織影響力及開設賭場獲取的非法利益,投資苗圃、碼頭,與他人合辦企業,獲利后用于發展、壯大組織,行賄公職人員,尋求“保護傘”庇護。該組織采用暴力、軟暴力手段,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聚眾斗毆、非法拘禁、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39起,造成1人重傷、數人輕傷,多名被害人在權利遭受侵害后不敢舉報,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在常州市武進區嘉澤鎮夏溪地區及周邊賭博非法行業形成重大影響。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賭博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等,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蔣益明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二年八個月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
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以來,江蘇各級法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各級黨委堅強領導和上級法院有力指導下,強化政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依法嚴懲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積極參與重點行業領域整治,抓好《反有組織犯罪法》宣傳貫徹,推動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走深走實。全省法院一審審結涉黑涉惡案件157件643人,涉黑涉惡被告人重刑率分別為53%和26%;審結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案件21件21人,其中13人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持續深化“打財斷血”,切實加大涉黑惡財產執行力度,堅決鏟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共依法執行涉黑惡財產48.3億元。扎實推進《反有組織犯罪法》的學習、宣傳、貫徹、實施,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月活動,線上線下同步開展普法宣傳、學習培訓,累計推送普法圖文資料及微電影、短視頻等300余個。積極延伸審判職能,參與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共發送司法建議296條,推動堵漏建制、完善社會治理。
全省法院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各項部署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克難攻堅,推動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不斷取得新成效,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江蘇新實踐創造安全穩定的政治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