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高效執行保民生
作者: 靖江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2-08-15 瀏覽次數:4325
“法官,公司拖欠我們的工資一直沒有給,我們要申請執行!”
“我們的案件什么時候能夠執行到呀?”
“我們都是從外地趕過來的,請法官幫我們想想辦法吧!”
8月8日,一群風塵仆仆的當事人冒著酷暑高溫從外地趕到靖江法院,焦急地圍著執行事務中心大廳里的值班法官,你一言我一語地訴說著他們的難處和請求。
“大熱天的,你們先坐下歇歇。我理解你們的心情,你們不要著急,慢慢說。”值班法官耐心安撫道。
原來,這十九名當事人都是某船舶公司的工人,因船舶公司拖欠工資,工人們申請了勞動仲裁,經仲裁調解,船舶公司承諾于2022年8月5日前支付拖欠他們的工資。
拿到仲裁調解書后他們就各自外出打工賺錢。沒有想到,過了約定的期限,船舶公司遲遲沒有將拖欠的工資支付給工人,于是他們只能冒著四十度的高溫又趕回了靖江,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同時,工人們還提供了船舶公司在某造船公司有設備的財產線索,希望法院能夠立即執行,緩解他們的經濟壓力。
了解情況后,靖江法院執行局秉持“為群眾辦實事”的理念,立即為該批涉民生案件開辟了“快立快執”綠色通道,當天即完成立案程序。承辦人王毅拿到案件后,立即依據申請人提供的財產線索至某造船公司調查。然經向造船公司了解,該批設備是被執行人租用的,并不屬于其所有。
承辦人并未就此放棄,在進一步的調查過程中,他發現船舶公司在造船公司尚有保證金13萬余元,于是立刻出具執行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凍結了該筆款項,并出具通知書要求造船公司將13萬余元匯至靖江法院。因本案標的額為16萬余元,尚有3萬余元未執行到位,承辦人遂電話聯系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向其闡述了拒不執行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敦促其積極主動履行義務。經過溝通,被執行人船舶公司于8月10日將剩余3萬余元交至靖江法院,8月12日,造船公司也將13萬余元匯至法院賬戶,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
為了讓人民群眾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靖江法院執行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時刻牽掛群眾的“急難愁盼”,尤其是對涉民生的執行案件,開辟綠色通道,加大執行力度,全力以赴及時兌現當事人的勝訴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