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雞戶租來奧迪冒充“港商”,以貨物被扣為借口,向路人借手機打電話詐騙作案3起,騙取被害人丁某等人現金人民幣2900元及兩部蘋果手機,合計人民幣7880元。近日,冒牌“港商”張某因犯詐騙罪,被常熟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

 

【案件回顧】

 

2014325晚,上海松江區某路段,張某駕駛一輛銀色奧迪車緩緩停在了一位女子身邊,后搖下車窗,操著一口帶有廣東口音的普通話和對方搭話:“你好,我手機沒電了,有點急事,能不能借您電話用一下?”奧迪車加上一口廣東腔,女子丁某放松了警惕,順手將手機遞了上去。

 

接過手機后,張某又以事情復雜,通話時間較長為由,邀請丁某坐車里等會,為了博取進一步信任,張某主動掏出了自己的“香港身份證”遞給對方。“我是香港人,在新加坡有家公司,這次來上海是因為貨物運到大陸時,被海關扣了,我是來疏通關系的”,張某并不急著打電話,而是主動向對方提起自己的身份。

 

見丁某聽著沒回應,張某便開始打電話,后又向丁某提到有一筆十萬的錢要匯過來,開口要借銀行卡轉一下錢,稱自己的卡在大陸不能用。聽到銀行卡、匯錢等字眼,丁某警惕起來,但一想到自己銀行卡里沒有錢,借他一用也無妨,就把銀行卡給了對方。后兩人一同去了銀行,在自動取款機旁等了很久,也沒見有錢匯過來,丁某因為急著要上班開始表現的不耐煩。“可能是因為銀行工作人員下班了,所以錢還沒有匯到”,張某又編了理由來搪塞,并主動提出送丁某去公司上班。

 

此時,丁某早已被對方的各種理由轉迷糊了,也越來越相信這位“港商”。上班的路上,張某不好意思地求丁某:“貨物被扣押了,要去疏通關系,錢又沒有打過來,情況挺緊急的,您能不能借我一點錢,手機也讓我先用著?一小時后把錢和手機一起還您”。“沒有問題”,丁某爽快地答應了。丁某在公司下車后,奧迪揚長而去卻再也沒有回到他們約定的地點。

 

后張某又以同樣的手段,在上海、常熟作案共計3起,2014413,公安機關在張家港某卡口將張某抓獲歸案。后經查明,張某系安徽五河縣一養雞戶,曾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20132月剛刑滿釋放。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予以懲處。被告人張某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據此常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案后語】

 

張某已經鋃鐺入獄,希望他能在數次身陷囹圄中,畏懼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真言,痛改前非以雙手發家致富。當社會上像張某一樣的人物不經意間就“停”在你身邊時,我們需要擦亮眼睛多問幾個問題,甄別好壞,不讓別有用心之人愚弄我們的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