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為孫法官了,我們如果再設置障礙就太對不起你們了····”臨別之際,被告王某某揮手對孫法官說。近日,射陽法院經過耐心細致的調解,快速解決一起涉及相鄰關系的排除妨礙案件,贏得各方廣泛好評。

 

原告陸某與被告王某某同為射陽縣耦耕鎮新西村村民,雙方系多年鄰居關系,兩家之間系原告的承包田,原本鄰里感情較好,后由于原告在背后散播關于被告的流言,引起被告及家人的強烈不滿,導致雙方關系急劇惡化,于是被告在自己門前道路上(原告必經之處)放置廢棄木材和磚頭,阻礙原告的正常通行,此事經村民調組織多次調解未果,因為臨近蒜苗的收獲時期,如不及時清除障礙,原告極易產生重大損失,原告無奈訴至法院,要求排除妨礙。

 

射陽法院受理該案后,對此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該案事關鄰里關系的和諧,事關農民的重大切身利益,案情雖小,但時間緊迫,當日下午承辦此案的孫法官即帶書記員趕赴新西村,召集原被告雙方分別進行調解。在了解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充分聽取被告意見,耐心向被告宣傳有關政策法規,與被告積極溝通,平等協商,強調“遠親不如近鄰”、鄰里和諧的重要意義,努力尋求理解、消除其對立情緒,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但雙方均拒不自己動手清除障礙,考慮農村工作的實際和當事人的顧慮,孫法官親自搬除了橫在路上的木材、竹子等障礙,看到此情景,于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