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等級超出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如何進行賠償
作者:莊志 發布時間:2013-10-17 瀏覽次數:873
【案情】
2010年4月13日,張某持合法有效的證件駕駛小型拖拉機行駛至331省道與張港路交叉路口時,與任某駕駛的變型拖拉機發生碰撞,致王某受傷,王某入院治療花去醫療費44008.28元。王某傷情經司法鑒定所鑒定:在交通事故中原告的脾臟切除、左下肢功能喪失11%,分別屬八級、十級傷殘。王某在保險公司投保了機動車駕駛人員意外傷害險一份,保險金額為60000元。該商業險還約定: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殘疾保險金;2、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在縣級以上或者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所支出的,符合當地醫保部門規定可報銷的醫療費用,保險人每次扣除100元免賠額后,按80%的比例給付保險金,但累計給付的醫療費用保險金不超過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的20%?!督o付表一》僅賠付保險人制定的第一級至第七級殘疾賠償的內容及賠付比例,第七級的最高賠償標準為保險金額的10%。
張某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認為《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中只規定了第一級至第七級殘疾程度的給付比例,張某構成的傷殘不在賠付范圍內,不應得到賠償。即便賠償也不應八級、十級分開計算,應在八級基礎按上浮2%計算。
【審判】
寶應法院審理認為:原告與被告簽訂的機動車駕駛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依法予以保護。現原告實際支出醫療費用44008.28元,根據雙方的約定:被告實際只需賠付原告12000元【(44008.28元-100元)*80%=35 126.62元,因其雙方約定累計給付的醫療費用保險金不超過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的20%,即60000*20%=12000元】。被告將原告的傷殘情形限定于《給付表一》,不適當的排除了原告依法享有的權利,現在之所以找不到對應關系,是因《給付表一》規定的傷殘情形過窄所致。據此,在本案中,應認定保險人僅賠付《給付表一》規定的傷殘情形的約定無效。原告的八級、十級傷殘賠償標準均可參照《給付表一》中的七級傷殘標準予以賠付。原告所訴求的八級、十級傷殘不屬于雙方在《給付表一》中約定的同一肢,且雙方約定如不在同一肢應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故被告實際應賠付原告八級、十級傷殘12000元【原告八級傷殘的賠償:8004元/年*6年=48024元,雙方約定:七級傷殘最高賠償不超過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的10%,即60000*10%=6000元;原告十級傷殘的賠償:8004元/年*2年=16008元,雙方約定:七級傷殘最高賠償不超過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的10%,即60000*10%=6000元】。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四條、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判決被告保險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賠償原告張某24000元。
【評析】
本案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張某的傷殘等級不在保險合同范圍內,保險公司是否應當進行賠償?二是如果保險公司應該那么賠償數額該如何計算?
首先張某應該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九條規定,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中的下列條款無效,1、免除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義務或者加重投保人的、被保險人的責任的;2、排除投保人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的。本案中,保險公司提供的格式條款只寫明了第一級至第七級殘疾賠償的內容及賠付比例,該條款規定的傷殘情形過窄,未將所有情形的傷殘等級列入保險合同中,不適當的排除了張某依法享有的權利,符合保險法第十九條規定的情形,應認定保險公司僅賠付合同規定的傷殘情形的約定無效,張某的八級、十級傷殘應當得到賠償。
其次原告的傷殘賠償金應當按照不同傷殘等級分別計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規定,通常情況下,構成多處傷殘的,應當按在最高傷殘等級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的方式進行賠付。但是本案中,保險合同中明確約定: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張某與保險公司的該項約定屬于意思自治范疇,不違法國家強制性法律規定,因此保險公司在進行賠付時應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履行。張某的八級、十級傷殘不屬于合同中約定的同一肢,因此保險公司應當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而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對于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評定構成八至十級殘疾的,保險人應當按照《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中的七級殘疾標準賠付,因此就殘疾賠償金而言,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兩個七級傷殘的賠付標準對張某進行傷殘賠償。
綜上,根據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的具體約定,保險公司應當賠償張某醫藥費12000元,賠償八級傷殘和十級傷殘賠償金各6000元,合計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