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母親和妹妹不按父親的遺囑辦事,姐姐曹梅將母親和妹妹曹莉推上了被告席。近日,在江陰市人民法院法官的調解下,雙方一致同意按遺囑內容處分遺產,母女三人也重歸于好。

 

曹老漢有曹梅和曹莉兩個女兒,因自己癌癥病發,曹老漢便在生病期間立下一份遺囑,將自己名下的兩套房子和兩輛車子分別遺贈給自己的兩個女兒。遺囑規定,大女兒曹梅分得大房子,但必須滿足母親李某的居住權。

 

曹老漢今年去世,因曹梅一直沒有固定工作,母親李某擔心房子過戶給曹梅后會被變賣,浪費丈夫的一番心血,因此不肯協助曹梅辦理過戶。妹妹曹莉也擔心母親今后的居住問題,遂站在母親這邊,與母親共同居住在大房子中,阻撓房子過戶。姐姐曹梅為此與母親和妹妹多次發生爭吵,最后將母親和妹妹告上了法庭,要求兩人按照父親的遺囑辦事,將房子過戶給她并搬出房屋。

 

“等我死了,不要住了,房子隨便她怎么處理”,調解過程中,李某認為大女兒拿到房子后會將房子賣了用于享受,向法官這樣表示道,調解陷入僵局。

 

承辦法官認識到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母親李某的居住問題與曹梅的所有權之間的沖突,便以此入手,在雙方之間找一個平衡點。于是法官提出了李某將房屋過戶給女兒曹梅,同時曹梅寫下保證書,李某有權在該房屋中居住直至過世這樣的一個方案,這個提議很快得到了雙方的認同,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