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騙房”處心積慮 耄耋夫妻拿回房產費盡周折
作者:王勇 發布時間:2012-05-21 瀏覽次數:740
太倉李某、張某夫妻是一對年近九旬的老人,本該是頤養天年的時候,卻不得不走上法庭,要求自己年近六旬的大兒子支付購買自己兩套住房的對價款,最終經過一年的折騰,兩套房子回到了老夫妻的名下。這場看似離奇卻同時又使人感到心酸的訴訟大戰發生在太倉。
根據原告代理律師在庭上敘述,2011年初,多年未回太倉的大兒子忽從北京回到太倉,聲稱要好好照顧老人兩個月,以盡孝道,兩位老人自然滿心歡喜。2011年4月,大兒子對兩老人謊稱兩套房子的房產證要進行換證,讓兩老人到太倉市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辦理換證手續。基于對大兒子的充分信任,兩位老人在未看清材料內容的情況下就簽了字。事后,兩位老人才發現當時簽訂的竟是房地產買賣契約,在其大兒子的一手操作下,兩套房產已被過戶到大兒子名下。無奈之下,兩位老人只好認可兩份買賣合同的效力,同時向太倉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大兒子支付對價房款。
老人的大兒子并沒有出庭,只是通過電話告訴法官,是老夫妻自愿將房產贈予給他,簽訂合同只是為了履行過戶手續方便,其不愿意支付房款。
太倉法院認定兩份合同真實有效,最終缺席判決大兒子向李某、張某夫妻支付購房款六十余萬元及賠付利息損失,并承擔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八千余元。
因其大兒子未能按期履行法院判決,兩位老人又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在其家人和承辦法官多次與被執行人聯系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法院對被執行人名下的兩套房產強制執行。兩套房產經拍賣流拍后,征得兩位老人的同意,法院裁定將被執行人名下的兩套房產歸兩位老人所有,以抵償債務。這樣,經過了一年多的時間,兩套房產又重新回到了兩位老人的名下。
雖然兩套房產又費盡周折重新回到了兩位老人的名下,但兩位耄耋老人被折騰了一年多的時間,這中間不得不一直居住在異地本已擁擠的小兒子家,還花費了許多的精力,同時又支付了律師費等各項費用幾萬元,真是花了錢、遭了罪、更痛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