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開店引糾紛 快手賬號被查封
作者:常熟市人民法院 孫照勇 蔣玉鳳 發布時間:2020-10-13 瀏覽次數:1024
民事案件中,為防止被告在案件審理期間轉移、隱匿財產導致后期勝訴權益難以兌現,部分原告會在起訴的同時申請財產保全。比較傳統的保全對象包括房子、車輛、機器設備、銀行存款、應收到期賬款等。但是隨著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某些社交賬號兼具了金融屬性,也成為了被保全的對象。近日,江蘇常熟法院在審理一起案件中依原告申請保全了被告的快手賬號。
原告胡某和被告包某合伙開公司,并一直用包某注冊的快手短視頻賬號及關聯的快手小店做產品營銷推廣。慢慢地生意越做越好,快手賬號的粉絲也迅速漲到了一百多萬。然而,就在此時,胡某和包某兩個股東對快手賬號的歸屬產生了分歧。胡某認為應歸公司所有,包某認為應為自己所有,兩人僵持不下,對簿公堂。
審理中,原告胡某申請凍結涉案快手賬戶。考慮到涉案快手賬號粉絲已過百萬并且仍在正常運營,法院向原告做了法律釋明,要求其依法提供保全擔保,且如果保全錯誤,其可能要承擔賠償責任。
在原告提供保全擔保后,法院派員至快手總部凍結了涉案快手賬戶,禁止該賬戶的提現和打賞功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法官說法】
為保證勝訴權益的兌現,防止被告在案件審理期間轉移、隱匿財產,申請財產保全是一步“先手棋”。如果原告勝訴,財產保全措施有助于促使被告自動履行生效判決,即使被告不主動履行,也便于法院執行工作的開展。法律對當事人權益的保護是雙向的。要求原告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是為了防止原告濫用訴訟權利,甚至通過惡意使用訴訟權利實現不正當目的。如果保全錯誤致使被申請人遭受損失的,原告提供的擔保也將為被申請人受損權益的修復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