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法官4天為農民工執行到位6萬元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臧從從 王悅瑤 發布時間:2021-10-08 瀏覽次數:1385
國慶節前,新沂法院執行法官曹偉執結4起涉農民工工資案件,執行到位6萬元,僅歷時4天。
2014年至2016年,曹某、孫某、問某、陳某在謝某經營的磚廠工作,后因磚廠被拆,謝某分別拖欠孫某16400元、問某13000元、曹某26000元、陳某5000元,共計60400元。由于多次討要未果,2021年8月19日,經該院吳以虎人民調解工作室組織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協議約定謝某于2021年9月20日付清拖欠工資,否則應支付其拖欠工資及相應利息。
同年9月1日,曹某、孫某、問某、陳某向該院申請司法確認。9月6日,該院作出裁定,確定上述調解協議有效。
4名農民工依據調解協議要求謝某支付工資,謝某仍不履行支付義務。
9月24日,曹某、孫某、問某、陳某分別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曹偉了解案情后,秉持農民工工資不容拖欠的原則,帶領執行團隊立即進行線上線下查控,并成功傳喚被執行人謝某,組織雙方進行協商。
從下午3點一直到晚上7點,曹偉法官向謝某釋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另一方面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喚起謝某的社會責任感和道德自覺,謝某當場履行6萬元。
4名申請執行人如愿拿到了工資,孫某緊握執行法官曹偉的手說:“曹法官,你幫我們拿回了血汗錢,真的非常感謝”。
新沂法院深入貫徹新沂市委關于開展踐行“四個萬家”促進“四個建設”活動及“兩在兩同”建新功行動的工作部署,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開展節前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行動,切實維護司法權威,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目前執結案件37起,執行到位265335元,切實增強了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