繞開了手機實名制 繞不開的法律制裁
作者: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 王蕊 發布時間:2017-11-20 瀏覽次數:774
2016年8月,山東省臨沂市18歲準大學生徐玉玉因電話詐騙,被騙走9900元學費后,心臟驟停而離世。這則新聞在當時引發了一陣熱議。雖然案件迅速偵破,但是大快人心之余仍憂慮重重,電信詐騙案頻發已是社會頑疾,在手機實名制認證的今天,為什么電信詐騙依然如此猖獗呢?詐騙分子使用的“黑卡”到底來自哪里?近日,金壇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宣判了一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件。
2015年9月起,電信企業在通過各類實體營銷渠道銷售手機卡時,要求用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并當場在第二代身份證讀卡器上進行驗證,通過系統自動錄入用戶身份信息,以推進電話用戶實名制。覺得大有“商機”的易某“苦心鉆研”終于開發出可以繞過實名認證設備,直接填寫身份數據完成實名認證的軟件,2016年6月至2017年2月間,易某明知其開發的軟件會對通迅公司實名認證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仍將上述軟件銷售給被告人孫某、許某、易某某(易某的哥哥),并通過網絡搜索到大量個人身份證信息附贈給客戶,獲利人民幣12100元;被告人孫某、許某、易某某又將上述軟件銷售給被告人朱某等人,其中被告人孫某獲利約人民幣19600元,被告人許某獲利人民幣7300元,被告人易某某獲利人民幣6200元;被告人朱某利用購買的破解軟件,繞開實名認證為非法開通號碼并販賣,并批量銷售給他人,獲利人民幣18000元。有不法分子將這些非實名認證的手機卡用于電信詐騙。直至有被害人因此被騙取錢財后報案,破壞手機卡實名認證系統的犯罪網絡終于浮出水面。
金壇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易某、孫某、許某、易某某、朱某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后果嚴重,其行為均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公訴機關起訴指控五被告人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罪名成立,應予采納。綜合考量犯罪情節,分別判處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有期徒刑八個月十五日、有期徒刑八個月、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