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文化符號“玉山草堂”的商業之爭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蔡磊 尹瑾 發布時間:2018-01-25 瀏覽次數:838
“玉山草堂”是昆曲發源地昆山的文化符號之一,具有較高的文化藝術以及商業開發價值。近日,兩家位于昆山巴城的公司為爭奪“玉山草堂”的商標權益展開了一場訴訟,引發社會關注。
成立于2004年的昆山市陽澄湖名人文化村玉山勝境有限公司(下稱文化村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申請注冊了四類“玉山草堂”商標,分別用于組織商業或廣告展覽、飯店管理、廣告;藝術品估價、經紀;教育、安排和組織會議、娛樂、節目制作;藝術品鑒定、書畫刻印藝術設計等商業運營方面。獲得上述商標權后,2007年,昆山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研究同意成立群眾性文藝團體“昆山市玉山草堂文化藝術研究會”,以昆山蓬勃發展的文化建設為背景,以昆山市陽澄湖名人文化村玉山勝境為依托,進一步開展傳統文化藝術理論研究,促進昆山藝術事業的繁榮和發展。此后,公司在其經營場所內對“玉山草堂”進行掛牌重建,2010年至2016年期間,公司陸續單獨或合作舉辦了“玉山雅集國際學術研討會”、首演了新版昆劇《我的浣紗記》、協辦了“玉山草堂雅集—詩聯展”、 舉行了“玉山草堂重陽曲會”,演出了《牡丹亭.驚夢》等劇目,公司同時印制了多期《玉山草堂》宣傳冊,多家媒體對此進行了報道。江蘇玉山草堂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下稱玉山草堂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2日,經營范圍包括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國內各類廣告、圖文設計制作、企業營銷策劃、企業形象策劃、展覽展示服務、會務服務、禮儀服務、工藝禮品、藝術品、家居的銷售。公司經營場所門頭掛有“玉山草堂”標識,其公司的請柬和紙袋上直接印有“玉山草堂”字樣。公司網站首頁標有“玉山草堂”標識,公司微信官方平臺系微信公眾號(jsyushancaotang),其中就有“玉山草堂”單元。公司先后承辦了多項文化藝術活動,相關新聞 “第四屆昆山中國書協會員作品展在玉山草堂開幕”、 “夏天星、劉墨書畫小品展即將在江蘇玉山草堂開幕”、 “省國畫院名家邀請展亮相蘇州玉山草堂”均涉及“玉山草堂”字樣進行相關活動的報道。
文化村公司認為玉山草堂公司在其經營場所的門頭、網站、微信等上面使用“玉山草堂”字樣構成商標侵權,且登記注冊含有“玉山草堂”字樣的企業名稱構成了不正當競爭,侵犯了其合法權益,遂起訴到法院要求玉山草堂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損失。但玉山草堂公司認為“玉山草堂”商標不具有獨創性、顯著性,玉山草堂實際是蘇州(昆山)乃至江南特定地名,文化村公司無權禁止其他人正當使用,文化村公司之后舉辦的活動均系以“昆曲”之名全力打造其陽澄湖名人文化村玉山勝境開發項目。玉山草堂公司稱其取得江蘇玉山草堂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的名稱專用權,成立伊始即以簡化方式在公司網站、經營場所門頭、日常經營活動中使用公司商號 “玉山草堂”,玉山草堂公司申請注冊企業名稱時,對涉案商標的使用毫不知情。
法院審理認為, “玉山草堂雅集”為特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文化現象,是古人留下的寶貴的文化遺產,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藝術價值。而地名,一般是指人們賦予某一特定空間位置上自然或人文地理實體的專有名稱。因此,“玉山草堂”并非某一特定地名,而應歸于一種歷史文化符號,具有公共性特點,由于該類商標固有的顯著性較弱,故商標權人除自己正當使用外,不能絕對的排斥他人對“玉山草堂”這一歷史文化符號的合理使用。但合理使用都是使用了他人注冊商標中不能壟斷的內容,將對他人商標的使用限定在善意、正常的范圍內,即正常使用描述性詞語,說明其生產的產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特點等,而不能是商標意義上的使用行為,即其使用的方式和結果不能與他人注冊商標相混淆。結合本案的具體情況,玉山草堂公司的使用方式并非向公眾傳達其提供的文化藝術類服務自身的特點或是對“玉山草堂”這一歷史文化符號的描述、介紹等客觀性陳述,而是直指服務提供的來源,與文化村公司的注冊商標相混淆,不屬于對“玉山草堂”這一歷史文化符號的正當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其行為已構成對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企業名稱中將與文化村公司注冊商標相同的文字“玉山草堂”作為字號登記并使用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小知識:
玉山雅集是民間的一種自由組合的文化活動,它表達這一時期文人士大夫的生活方式。元后期,江南名士顧阿瑛所筑“玉山草堂”成為文人雅士的聚集地。顧阿瑛才性高曠、輕財結客,會海內文士為樂,故其所筑“玉山草堂”成為文人雅士的聚集地。“玉山草堂”在昆山市巴城鎮正儀街道區域,正儀在歷史上是江蘇省文化名鎮之一,是我國第一個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命名的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昆曲”藝術的起源地,其演出場所也是在“玉山草堂”。據顧阿瑛《玉山草堂名勝集》記載,凡大小雅集50多次,玉山雅集雖以酬唱詩文為主,然詩人多兼書畫,故書畫交流必在其中。“玉山雅集”其聚合場所為顧氏莊園,又稱“玉山佳處”。《玉山草堂雅集》載:玉山草堂附屬建筑有桃花軒、釣月軒、來龜軒等36處,其中“玉山草堂”是顧氏居寓,為建筑之精粹。“顧阿瑛與昆曲”記載:自1348年第一次玉山雅集開始,特別是在1352年以后,農民起義年月不斷,“玉山草堂”便成了蘇、杭地區文人雅士的聚集地,也是以詩筆、唱和作馀事,為海內人文提供一個“幽閑”的場所。其實,顧阿瑛不僅提供場所,自己也醉心南曲,精通音律。無疑,顧阿瑛的玉山草堂雅集,對中國戲曲藝術的發展作出了很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