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通大橋飆車案一審宣判 構成危險駕駛兩司機雙雙獲刑
作者: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 高院新聞發布處 發布時間:2017-11-22 瀏覽次數:845
車流如織的高速公路上,兩輛汽車在車流里高速穿梭,相互別擠,駕駛員還時不時從車窗里將水杯、水瓶砸向對方,如此驚險的場景讓人感覺似乎應該是某部電影里的飆車大戲,但事實卻是G15沈海高速蘇通大橋段發生的真實一幕,更讓人瞠目結舌的是,飆車的主角分別是一輛載有27人的大客車和一輛滿載貨物總重約47噸的大貨車。11月17日,這起備受關注的蘇通大橋飆車案在南通市港閘區法院一審宣判,兩車司機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分別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和拘役四個月,并處罰人民幣罰金4000元。
蘇通大橋是沈海高速跨越長江、連接蘇南蘇北的重要通道,大橋全長8.2公里,日均車流量達8萬輛。今年7月3日上午,蘇通大橋由南向北上橋段第三車道和應急車道封閉施工,三車道變為兩車道,橋面顯得有些擁堵。此時,駕駛著大客車的王某與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的李某相繼駛上大橋。大客車荷載53人,實載27人,正從上海前往連云港;而大貨車則裝載著30余噸布匹從廣州前往南通。來到施工路段,在第三道行駛的王某準備變道至李某所在的第二車道,但此刻因為大貨車正在上橋爬坡階段,且與前車間距較小,李某就未予避讓。這一行為瞬間激怒了王某,他隨即駕駛客車從第一車道追上貨車,狠狠別了一把后“揚長而去”。但李某顯然也咽不下“這口氣”,他猛踩油門,在大橋上連續變道,高速行駛約5公里后,李某終于追上了大客車。他找準機會,猛地向右別向大客車,客車司機王某明顯嚇了一跳,急踩剎車,車內昏昏欲睡的乘客一下子被驚醒。而坐在貨車副駕上的陳某還不解氣,抄起手邊的礦泉水瓶重重地砸向客車。王某也不甘示弱,拿起身邊的玻璃杯砸向貨車,陳某繼續還擊,扔出水杯……此時,乘客的驚慌與指責并沒有讓王某冷靜下來,他再次駕車超越第一車道的貨車,向左猛打方向,客車左后部與貨車的右前部發生碰撞,將貨車逼停,隨后駕駛客車消失在滾滾車流中。王某逃之夭夭,被撞壞車輛的李某則就近駛離高速,以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身份報警求助。經公安機關調查,這起貌似普通的交通事故,雙方駕駛員已經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
庭審中,公訴機關播放的監控視頻顯示,大貨車上除了李某和陳某,還有兩名只有十歲左右的小孩,事發時兩個孩子嚇得驚慌失措、縮成一團;客車上的乘客也都被嚇得不輕。兩輛大車在蘇通大橋橋面上競速行駛了5公里多,時速一度逼近100公里(蘇通大橋當天限速為80公里),多次險些和其他車輛相撞。這場斗氣之爭將致命的危險拋給了乘客和路上其他車輛,王某與李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并表示了懺悔。兩人都表示,作為已有十多年駕齡的老司機,平常一直注重遵紀守法、安全駕駛,當天僅僅因為斗氣就實施了一系列的危險行為,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如今身陷囹圄,后悔莫及。
港閘法院審理認為,王某、李某二人因斗氣心理,在蘇通大橋路段相互追逐、別車,并伴有實線變道、占用第一車道行駛、超速等違法行為,極易引發群體性死傷的惡性交通事故,且最終造成碰擦事故,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王某、李某二人的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其行為均構成危險駕駛罪。兩人在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并如實交代案件基本事實,屬于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結合二人的犯罪情節,港閘法院判處王某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判處李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人民幣罰金4000元。而與王某互相投擲水瓶、水杯的陳某也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給予行政拘留12日的處罰。
因為案件廣受關注,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港閘法院在當天的審理中還邀請了8位社區居民作為公眾參審員旁聽了庭審,并在庭后聽取了他們的意見。其中,朱某也曾經是一名大客車駕駛員,他表示不少司機在長途駕車后往往十分疲勞,容易引發“路怒癥”而開“斗氣車”,希望該案的判決能夠起到示范引領作用,讓廣大司機引以為戒,謹記交通安全法規,安全行車。
“港閘法院在2012年就建立了公眾參審制度,是江蘇省首家試行公眾參審制度的法院。如今,我們在公眾參審制度的基礎上建立三審融合制度,由陪審員組織參審員評議,并在發表合議庭意見時完整轉述參審評議結果,旨在推進審判、陪審、參審之間的深度融合,實現民意與裁判的互通,不斷豐富司法裁判的人文內涵,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港閘法院副院長顧斌介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