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啟東法院法官歷經50天苦心勸說下,成功促使一位運輸老板張某主動撤訴一起變更撫養關系糾紛,讓母女能夠寧靜生活,避免父親企圖利用訴訟手段迫使前妻主動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企圖。

 

2011712日,運輸老板張某的代理律師帶著一份離婚協議書,來到啟東法院起訴孫某要求變更撫養關系。承辦法官在翻閱卷宗時,陷于了沉思;五年前無故離婚,置女兒于不顧的父親,怎么又突然爭取了撫養權。法官經過多方了解,方知運輸老板爭撫養權只是一個幌子,真正目的是為了逼迫前妻孫某放棄一套房子。承辦法官雖然多方聯系運輸老板張某,但其手機始終處于關機狀態。2011823日,承辦法官開庭時發現運輸老板依然沒有到庭,這不符合一個為爭取女兒撫養權關系父親的迫切心態。

 

庭審中,當承辦法官問原告張某目前婚姻狀態時,張某代理人含糊其辭,而孫某道出了前夫離婚三次,現在又找了個未婚女子剛結婚,就是為了要個兒子繼承自己的財產。承辦法官看著坐在旁聽席孫某年幼的女兒,呆呆看著母親那種無助的眼神時,感到了自己胸前法徽的真正意義,扶弱濟困,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耀每個百姓的神圣使命。承辦法官當庭要求代理人與當事人立即聯系張某,否則承擔不利后果。原告代理人當庭沉默寡語,始終不停的看著膀臂的手表。休庭后,承辦法官耐心勸說原告代理人,要求尊重法律工作者應有的職責,希望能主動撤訴不要干擾一個孩子正常的生活,以免留下童年陰影。經過多次電話聯系,原告張某終于在女兒開學前主動撤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