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8日,在徐州市某小區一個居民的家里,年逾七旬的陳老伯和其家人緊緊地握著徐州市中級法院張建法官的手,激動地說:“謝謝張法官,謝謝你不但解決了我們的家庭矛盾,還讓我們家庭又能找回原來的和睦,真是金錢買不來好心情,更買不來晚年幸福”。

 

找理由騙房證,致家庭打冷戰

 

事情還要從張法官辦理的一宗房屋買賣糾紛案件說起。陳老伯和老伴汪某一直與兒子兒媳一家住在一起,多年來老人疼愛兒孫,兒子兒媳孝敬老人,一家人其樂融融。2004年某日兒媳申某擔心二老將房子留給另一女兒,便借口孫子報名上學需要用有其父母姓名的房證、領取補助金給孫子交學費的名義,哄騙老人將汪某名下的房屋過戶到申某名下。

 

200810月,婆媳因家庭瑣事發生些爭吵,提及房證的事,申某將房產證扔給婆婆,一氣之下去外地打工,還讓丈夫兒子從公婆家搬了出來。汪某發現自己名下的房屋過戶成了申某的,十分氣憤,認為兒媳欺負自己沒文化、不識字,欺負老伴老眼昏花,看不清東西,認為兒媳是利用二老疼愛孫子的心理誆騙他們,讓他們不明就理把房屋過戶給了申某。因為協商不成,汪某將兒媳告上法庭要求還其房屋。

 

開庭時兒媳說自己與公婆口頭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以1.2萬元價格購買公婆的房屋,在支付購房款后,公婆同意將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的;而兩位老人堅決否認,雙方十對抗。

 

考慮到當事人是親情關系,處理不好容易長期結怨,張法官決定一定要想盡辦法既調解好案件,又處理好他們的矛盾。張法官多次打電話與申某溝通,說服其接受法院調解;同時又讓老人的兒子居間做雙方工作。申某工作做通了,而兩位老人卻堅決不答應,情緒激動地要求法院判決,并大罵兒子是白眼狼,吃里爬外;弄得兒子兒媳又反悔不同意調解,一時間工作陷入了僵局。

 

借機會巧調解,化干戈為玉帛

 

為了盡快解決矛盾,張法官與原審法官進行了溝通,發現本案的癥結并不在要回房子上,或許是賭氣、或是老人與兒子一家在感情上發生了問題。于是,張法官決定前往雙方所在社區進行走訪。經走訪解到,雙方因房子的事鬧了好幾年,家庭關系非常緊張;逢年過節只有老兩口自己在家里,老人的兒子偶爾來看看,但也只是“來去匆匆”不作久留;有時老人特別思念孫子,但兒子兒媳總以小孩學習緊張為由,不讓祖孫見面,原來和和睦睦、讓鄰居們羨慕的幸福之家變得冷冷清清,讓老人感到既孤獨又沒面子。老兩口曾向鄰居訴苦,希望能早日解決糾紛,過團團圓圓的日子,但不知從何下手才能解開心結。

 

得知這些情況同時又聽說再過一周就是陳老伯的72歲生日,張法官眉頭一展,“計”上心來:何不利用這個機會,打一張“親情牌”呢?走訪結束,張法官立刻通知申某夫婦來法院做工作。張法官從案件事實、道德法律到親情感情、責任與榜樣等一路講開,告訴申某要正視老人不是情愿將房屋賣給兒子兒媳的事實,希望他們發揚中華民族遵老愛幼的美德,不能僅因房子金錢上小小的不和諧而不顧念多年的親情感情,更不能讓老人因此晚景苦惱、怨恨和孤獨,作為年青人希望他們有主動的姿態來和解,也為年幼的兒子做出榜樣。張法官的一席話說的申某夫婦連連稱是,表示一定配合法官做好調解。

 

來到陳老伯家,張法官既不言案,也不說法,而是與二位老人聊起了家常。隨著溝通的深入,二老也向張法官訴苦,表達了對家庭團圓的渴望,張法官因勢利導,適時對兩位老人進行思想教育。張法官指出因為本案幾年來家庭關系緊張,讓做兒子的陳某夾在中間難以兩全,既影響工作、影響生活、影響心情,還損害健康、傷害感情、不利家庭安寧;希望老人能原諒晚輩錯誤,擺正金錢與親情的關系,不計前嫌,展望未來,以寬容的心態對待家庭矛盾,也讓自己的晚年更加輕松釋然、和睦幸福。經過一習交談,二位老人當即表示接受法官調解意見。

 

1028日適逢陳老伯生日,上午十點,張法官敲開了陳老伯的家門,看著身后跟來的兒子兒媳,手里捧著鮮花、提著蛋糕,汪老太激動地拭淚。很快雙方簽署了調解協議:兒媳申某將房屋過戶給婆婆,兩位老人將房款退還兒子兒媳。申某當場表示這幾年在外打拼辛苦、也很想家,愿意辭去外地的工作,回家侍奉公婆,讓老人安享晚年。一家人拉著法官的手,挽留法官在家吃飯,于是,出現了本文開頭那感人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