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深夜摔倒路邊 民警救助反遭毆打
作者: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 金琦 發布時間:2018-04-08 瀏覽次數:700
寒冬臘月,一名醉漢深夜騎電動車摔倒在路邊,公安民警實施救助過程中,竟被醉漢認為是“多管閑事”,接連向三位民警實施掌摑、拳擊等暴力行為,造成一位民警輕微傷。4月4日,南通市港閘區法院公布這起妨害公務案件,醉漢邱某因自己的不理智行為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邱某今年40歲,從老家安徽來南通打工已有多年。去年12月5日晚上,邱某應邀來到朋友羅某位于江海佳苑小區的家中吃飯,推杯換盞之際,邱某不知不覺喝下了一斤多白酒、半斤黃酒以及一兩瓶啤酒。當晚22時左右,邱某騎上電動車準備返回其位于北濠橋東村的家中,因嚴重醉酒,邱某在行駛至江通路某路段時不慎摔倒,隨后一直癱倒在地無力起身,過路群眾見狀立即報警。南通交警四大隊民警王某接到出警指令后趕往現場處置,但邱某不僅拒絕120醫護人員的幫助,也拒絕向民警透露其身份信息,一直罵罵咧咧地表示“公安多管閑事”。見邱某語無倫次,渾身酒氣,為防止出現意外,民警將其帶至秦灶派出所查詢家庭住址。誰知到了派出所,邱某突然情緒激動,乘王某不備重重的扇了其一耳光。派出所民警蔣某、瞿某見狀上前制止,邱某又隨手操起花盆砸中蔣某手臂并用拳頭多次擊打兩位民警的面部。經鑒定,瞿某傷情構成輕微傷。邱某經酒精測試,每百毫升血液乙醇含量達233毫克。
法院庭審中,邱某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數次哽咽。他表示從朋友家出門后就已經意識不清,對之后發生的事情毫無記憶,直到次日酒醒后看到監控視頻才知道自己竟然做出這一系列反常行為。對于前來救助自己的民警被無故毆打,他多次致歉并表示認罪悔罪。
港閘法院審理認為,邱某對正在執行110接處警任務的民警王某抽打耳光,派出所民警蔣某、瞿某制止其暴力行為時,邱某又對二人進行毆打,其行為不僅侵犯了國家的正常管理活動,還侵犯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人身權利,構成妨害公務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近年來,因醉酒引發的尋釁滋事、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行為時有發生,這部分人當時并不清醒,事后追悔莫及。港閘法院提醒,根據法律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人們應充分認識酗酒的危害性,不要因一時貪杯,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