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召開企業負責人座談會
作者:陸圣斌 發布時間:2007-03-22 瀏覽次數:1213
本網南通訊:為了服務地方經濟,保證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糾紛訴至法院后自覺履行債務,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這14家企業中有5家是國家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其余是省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每兩年企業要進行一次申報重合同守信用復評。南通中院作為誠信南通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之一,對企業作為被告訴至法院,或判決敗訴不及時履行債務,或在進入執行程序中不自覺履行,或被人民法院曝光并限制高消費的,等等,具有一票否決權。為了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南通中院黨組從企業的實際出發,本著寬嚴相濟的原則,此前,以院長馬志相為首的中院領導率領有關庭室負責人和法官走訪有關企業,征詢意見,宣講有關法律法規。馬志相院長要求,法院要服務地方經濟建設大局,要不斷增強企業的法律意識,不要輕意使用一票否決權,關鍵是督促企業重合同守信用,在法定期限內履行。分管執行的中院李瑩副院長就開好此次會議提出了具體要求。
座談會上,南通中院執行局徐文泉局長通報了企業案件情況。近兩年,與會的14家企業大多有案件在法院,有的在一審法院,有的在二審法院,多數是案件的敗訴方,成為被執行人。這些案件多數已調解結案,有的在判決生效后及時履行,有的進入執行程序后,經法官做工作,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還有個別案件正在審理中。某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近兩年先后有9個案件進入訴訟,經法院審理調解結案。某企業有個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中,該企業負責人當即表示,如果自己單位敗訴,一定依法及時履行。
南通中院執行局長徐文泉最后指出:法院為企業依法提供服務保障,企業也要依法履行法律義務,為建設誠信南通、和諧南通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