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執結十年陳案 申請人送錦旗點贊
作者:金琦 張善華 發布時間:2015-04-09 瀏覽次數:636
“十多年前的賠償款如今還能要回來,非常感謝你們做了那么多工作,你們不愧是執法為民的好法官!”4月8日下午,南通港閘法院立案大廳內,來自南通開發區的申請人陳某一邊將兩面嶄新的錦旗送到執行法官范蒞手中,一邊不停地表示感謝。此前,港閘法院成功執結一起長達十一年的交通事故賠償案,為陳某一家連本帶息追回賠償款十萬余元。
2003年3月,陳某的兒子蔡某在乘坐被執行人黃某駕駛的變型拖拉機時墜地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雙方負同等責任。因賠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陳某等三人將黃某訴至港閘法院。經過審理,法院判決黃某賠償陳某等三人各項損失7萬余元。判決生效后,經強制執行,黃某僅履行了1萬余元,尚有6萬余元未能執行到位。后執行法官多方查證,黃某家庭經濟貧困,確無財產可供執行,該案被迫于2004年中止執行。
執行法官并沒有放棄執結該案的努力。2014年6月,案件承辦人范蒞得到消息,黃某所居住的房屋被列入拆遷范圍。他迅速趕至當地政府、拆遷辦了解情況并邀請其協助執行。后在承辦人的多次走訪組織下,被執行人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同意從拆遷補償款中提取105000元作為賠償款本息支付給申請人。4月8日,接到港閘法院領取賠償款通知的陳某一家趕忙請人制作了兩面錦旗表達感謝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