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盱眙法院審結了一起案件,此案中,原告張某的摔倒方式可稱得上“新奇”,張某在某KTV的包間唱歌時,與KTV內的小姐在沙發前的玻璃桌上跳舞,由于小姐失去平衡將張某拉倒摔倒在地,造成其大腿骨折。出院后,張某將某KTV告上法庭。

  盱眙法院受理此案后認為,原告在某KTV消費,應當選擇健康、有益身心、傳播正能量的娛樂服務,不應當選擇陪酒、陪唱、伴舞等陪侍服務。且原告在接受陪侍服務時,明知包房內茶幾系擺放杯子、果盤所用,仍舊在茶幾上跳舞,后不慎摔傷,原告自甘風險的過錯行為與其所受的損害存在因果關系,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同時,原告無證據證明被告存在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也無法證明陪侍小姐系被告雇傭人員,故被告對于原告的損害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原告如有足夠證據后可另行主張。

  同時,該院也在判決書中寫明,某KTV提供陪侍服務,違反了《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和《娛樂場所管理辦法》的規定,應當及時整改。

  筆者也在此提醒大家,在KTV內放松消費時,也要保持一絲清醒,否則,一時興起帶來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