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出欠條 打得贏官司
作者:周從華 發布時間:2007-03-14 瀏覽次數:2083
本網淮安訊:中國有句俗語,叫作“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缮钪芯褪怯幸恍┤嗣林夹南胭噹ぁ_@些人認為自己沒有書面字據在權利人手中,權利人和法院就拿自己沒有辦法。日前,漣水縣人民法院就處理了這樣一起債務案件。債務人雖沒有欠條在權利人手中,但是依然被法庭判決向權利人支付欠款3450元。
法庭查明:陳某是經營廢品收購的個體老板,曾經出售一批廢紙給建湖紙廠,但紙廠當時沒有向其支付貨款。2006年10月,陳某請遠房親戚孫某某到紙廠代為領款。但孫某某將此款領回后一直不交給陳某。在陳某多次向孫某某索款過程中,在要求孫某某不付款但要出具欠條也遭到拒絕的情況下,原告陳某準備了微型錄音機,錄下了在索款過程中,與孫某某及其親屬的談話。在法庭上,面對法庭上播出的錄音,先是不承認欠款的孫某某只得承認了欠款的事實。法庭認為:債務應當償還。孫某某欠陳某款事實清楚,應當予以償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