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退伍士兵自謀職業應享受一定金額的補助費,然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本應領取補助費的“李逵”非但沒有領到,卻讓“李鬼”拿走了這筆款,從而發生糾紛。228,徐州市泉山區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

“李逵”、“李鬼”真名都叫錢陽,且均為退伍士兵,所不同的是,“李逵”自謀職業,“李鬼”則由相關單位安置。20063月,徐州市泉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退伍安置辦公室提供的退伍士兵自謀職業名單和電話,通知“李鬼”領取了自謀職業補助費,后發現該筆補助費系應發于“李逵”的,遂多次與“李鬼”聯系要求退還,但“李鬼”以種種理由拒還,不久音訊全無。無奈之下,徐州市泉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其告上了法庭。

法院認為,被告錢陽系從徐州礦務集團參軍入伍,其退伍后的安置由徐州礦務集團負責,不應享受自謀職業補助金,故原告徐州市泉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求其返還20000元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