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日前,新沂法院審結了一起因丈夫疑心太重,懷疑妻子與人通奸雙方不斷發生爭吵,導致感情破裂的案件。法院最終判決準予雙方離婚。這樁不幸的婚姻終于畫上了句號。

原、被告于2002年初認識,不久即同居生活,2003年辦理登記結婚手續并婚生一女喬冬冬。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041月因被告懷疑原告和本村一村民通奸,原、被告發生吵打,同年農歷八月十六原告到被告姨哥張見家,被告又懷疑原告和其姨哥有不正當關系,并于農歷八月二十九帶親友到其姨哥家強行將原告帶回,并引起和其姨哥雙方親友廝打,雙方各有人損傷。20044月因原、被告雙方感情不和,原告離家出走到外地打工至今。原告于2006年依法提起了要求離婚的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因被告疑心太重導致夫妻感情不和,原告離家出走已達兩年之久,訴訟中雖經本院調解促其和好,但原告堅持離婚,被告也同意離婚,調解和好無望。根據我國婚姻法有關規定,應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故原告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