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為名實斂財 騙局戳穿終受刑
作者:張偉 發布時間:2011-02-11 瀏覽次數:595
一男子來蘇打工,不認真工作,卻仗著自己有幾分小聰明,假借租房為名騙取房主信任,背地里又冒充房東將房屋再次轉手出租,借機大肆斂財。最終騙局被戳穿,沒撈到好處卻進了班房。
江蘇洪澤人孫有得,今年40歲,跟著老鄉來蘇打工,可是他年齡大,文化低,加之身體不好,因此好幾次招工都被拒之門外。不過這孫有得素來有幾分小聰明,他長期混跡在職介所外,經常看到那些同樣從外地過來打工的小伙子小姑娘找得到工作卻苦于找不到暫住處,于是他靈機一動,想了個點子。
孫有得化名陳衛理,先是通過房屋中介聯系了幾個房東,謊稱自己要租房,經過幾番交涉,騙取了房東的信任,只付了少量的押金就從房東手里順利騙取了金益新村和涇園小區等幾套房屋的鑰匙。然后又來到職介所,看到那些想找房子的女孩子便上前搭訕,謊稱自己有幾套房子想出租,又不想白白讓房屋中介賺中介費,希望能直接出租給房客,價格方面可以商量。由于那些外來務工者急于想找個落腳的地方,加上孫有得開出的房價又普遍低于市場價格,因此很快幾套房子就被他轉租了出去。短短一月期間,他就從楊玲、張燕、朱小霞、李利豐等幾名房客手里賺取了10100元的房租和押金。
時隔不久,幾名房客就發現這個“房東”陳衛理好像人間蒸發了一樣,自從收了自己的錢后就再也沒有出現過。又過了一段時間,突然有幾個自稱房東的人上門說房子是他們的,要趕他們幾個房客出去。經過幾番爭執,才終于弄明白,原來后面找上門的才是房子真正的主人,而之前那個“房東”陳衛理,其實是個騙子,而這時,他已經卷了房租和押金消失得無影無蹤了。于是房客和房東想到了報警。
經過警方的偵查和被害人的辨認,確認了孫有得冒名陳衛理行騙的事實,經過警方調查,發現110報警記錄上曾經出現過孫有得這個名字,他曾經報警自己的車牌被盜,利用這條線索,警方成功抓獲了孫有得,而這個逍遙了沒多久的“房東”,也承認了自己冒充房東詐騙錢財的事實,并退出了全部贓款。園區法院開庭審理后認為,孫有得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構成詐騙罪,鑒于其認罪態度良好,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官提醒:外來務工人員流動性比較大,尤其是年初、年末,常常因為工作、生活方便而更換住所,而一些房屋黑中介或一些有不良企圖的不法分子,正是看中了這一點而伺機行騙,當事人往往因為急于求成而容易上當受騙,造成財產損失。因此外來務工人員求職或求租,應當盡量選擇正規合法的中介機構,并保留相應的憑證作為維權的依據,一旦受騙上當,應當盡快報警尋求幫助。(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