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后再也不進名頭不大、來源不明的解百納干紅葡萄酒了,免得再惹上訴訟,賠掉一大筆錢。”常熟開心購超市的經銷商懊悔地說道。近日,分別位于常熟城鄉結合部及各鄉鎮的十二家中小超市因涉及銷售侵犯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的“解百納”注冊商標而被張裕公司告上法庭。

  據悉,張裕公司是家有著上百年歷史的葡萄酒釀造企業,其持有的解百納商標創立于一九三七年,是中國葡萄酒高端品牌。“解百納”文字商標于2002年經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于第33類商品上,是“中國馳名商標”。涉案的12家超市售賣的解百納干紅葡萄酒侵犯了張裕公司的“解百納”馳名商標,為此,張裕公司對這些超市提起了三至五萬元不等的侵權賠償之訴訟。近日,當事人雙方已經達成庭外和解協議,賠償了張裕公司六千至八千元不等的經濟損失,并承諾今后不再侵權。

  法官提醒: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逛超市已稱為市民的普遍習慣,但某些超市在為人們提供購物便利和生活休閑的同時,也出現一些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消費者在超市消費時,要注意提升自我保護意識,仔細鑒別商品真偽、以及商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超市在銷售商品時,一定要規范自己的經營行為,從正規渠道進貨,并且保留好進貨憑證,自覺維護行業形象,才能不失信于消費者,失信于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