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用商務簽證組織他人出國務工獲刑
作者:許清華 郭 新 發(fā)布時間:2015-03-31 瀏覽次數(shù):681
近年來,出國務工越來越普遍,但也要經(jīng)過一些程序,履行一些手續(xù),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就是出國勞務簽證。然而,有些人因為無法辦到簽證,就妄圖“曲線救國”,用商務簽證組織他人出國務工,最終難逃法律制裁。3月30日,江蘇省豐縣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案例。
王蒙經(jīng)常出國打工,身邊的人經(jīng)常找他詢問經(jīng)驗,讓其幫忙介紹工人。2013年7月的一天,一個朋友打電話告訴他越南有個工程需要工人,讓其幫忙找人,事成之后與其分成,王蒙爽快的答應了。沒幾天,王蒙在一個酒場上認識了張力,交談間將自己正在招攬工人出國務工的事情告訴了對方,張力一聽感覺有利可圖,便主動提出要幫其找工人。
隨后,張力找到自己的好友李河,讓他一起幫忙。李河通過自己做中介的朋友周峰(另案處理),很快聯(lián)系到山東的一個中介,并招募到了11名工人。本以為事情可以順風順水,但由于資質(zhì)原因,這11名工人的出國務工簽證無法成功辦理。眼看著離用工單位的最后期限沒幾天了,王蒙等人無奈之下只得為這些工人辦理了商務簽證。
此后,張力等人將工人帶到了南寧,山東中介方和工人在得知簽證為商務簽證時便想退出,心急招人的張力便極力勸說,向工人描述越南的工程施工環(huán)境很好,且工資高,并保證在工人到達越南后為其辦理勞務簽證。最終,工人無奈下只得答應在合同上簽字。但到達越南以后,由于當?shù)丨h(huán)境與之前所說有天壤之別,加之公司也不為他們辦理勞務簽證,發(fā)覺被騙的工人沒幾天便啟程回國,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另查明,王蒙曾因犯偷越國(邊)境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力、王蒙、李河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guī),為謀取非法利益,擅自招收出國勞務人員,以商務簽證的形式,非法組織他人去越南務工,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應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被告人張力、王蒙具體商議、辦理商務簽證,組織工人出國務工,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被告人王蒙所起作用相對較小,可酌情對被告人王蒙從輕處罰。被告人王蒙曾因偷越國(邊)境被判處刑罰,有前科,酌情對其從重處罰。被告人李河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系從犯,依法可對其減輕處罰。鑒于被告人李河犯罪情節(jié)較輕、有悔罪表現(xiàn)、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亦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以對其宣告緩刑。
最終,法院一審判處張力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判處王蒙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判處李河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