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尚在自己身邊,卡內現金卻不翼而飛。近日,常州的李先生不幸遭遇了這樁稀奇事。在向警方報案后,李先生也未能追回錢財,無奈之下,他將發卡銀行起訴至武進法院,要求其賠償損失。

  2014年底,李先生供職的公司向李先生銀行卡內匯入6萬余元的年終獎。查證無誤后,李先生于當日隨身攜帶該銀行卡與妻兒一起駕車回浙江老家過年。當日晚上,李先生持該銀行卡至銀行取款時,發現卡內6萬元竟已不翼而飛。后經查詢得知,該6萬元早在當日凌晨就已經由他人在廣東某地ATM機進行了轉賬和取現交易。李先生立即報警,警方對此予以立案。現李先生認為發卡銀行未妥善保管其存款,導致其卡內金額被盜刷,遂起訴要求發卡銀行賠償其被盜損失6萬元。銀行辯稱,李先生的銀行卡是由他人制作偽卡在ATM機上輸入密碼進行交易的,可見李先生未對自己銀行卡密碼盡到妥善保管義務,其使用銀行卡途徑較多,且在POS機刷卡外還綁定第三方支付平臺,上述行為均有可能泄露密碼。銀行還稱,無法識別偽卡的ATM機屬于銀行廣東方面,不屬于發卡銀行,故請求法院駁回李先生訴訟請求。

  庭審中,承辦法官基于他人輸入正確密碼交易的事實,指出李先生可能存在泄露密碼的行為,發卡銀行在銀行卡被盜刷過程中亦存在一定責任。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發卡銀行自愿賠償李先生損失4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