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托”詐騙:一頓飯一萬多 一瓶數(shù)千元
作者:趙晨 陳新穎 發(fā)布時間:2015-03-25 瀏覽次數(shù):810
咖啡廳老板、“鍵盤手”、“傳號手”、“酒托女”等13人分工明確,詐騙近百人
核心提示:
一瓶紅酒880元,這樣的“土豪酒”你嘗過嗎?一次普通的網(wǎng)友見面、一頓再平常不過的雙人晚餐,竟花費男士10000多元。高額消費的背后隱藏的是一條分工明確、環(huán)環(huán)緊扣的犯罪鏈條。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對一起“酒托”詐騙案做出一審宣判,咖啡廳老板、“鍵盤手”、“傳號手”、“酒托女”均被判刑。
案情回放:
和網(wǎng)友喝酒喝掉一萬多
小劉是邳州市運河鎮(zhèn)人,單身。2013年11月,他在微信上認識了名為“因為寂寞”的女網(wǎng)友,經(jīng)過幾次聊天,小劉漸漸喜歡上了這個素未謀面的女孩。11月20日,“因為寂寞”突然約他在邳州一家咖啡店見面,小劉欣喜若狂,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見到網(wǎng)友“因為寂寞”時,小劉很高興。眼前這名女孩20歲左右,身材修長,皮膚白皙,兩個眼睛水汪汪的,不經(jīng)意間的一瞥都讓小劉如癡如醉。女孩告訴小劉,她叫小雪,跟小劉聊天很高興,她覺得小劉心眼好,人很善良,還夸小劉長得帥。
美女的稱贊讓小劉有些飄飄然,他豪氣地對小雪說,“想吃什么喝什么,你隨便點。”小雪一聽,喜滋滋地大笑,擺手叫來兩杯紅酒,又點了些果盤和零食、咖啡,服務員上完東西后就要小劉結賬,小劉付了1200元現(xiàn)金。隨后,小雪大獻殷勤,邊跟小劉閑聊,邊灌小劉喝酒,說要跟小劉長期交往。
見小雪如此熱情,小劉渾身火熱,一會兒紅酒喝完了,小雪又點了一瓶紅酒,沒一會兒,一瓶紅酒見了底,又打開了第二瓶。期間,小雪還叫來了另一個女孩小美,短短一個小時的晚餐時間,小雪和小美點了6瓶紅酒,第一瓶酒880元,后來越來越貴,最后一次點的紅酒價格是2280元。小劉喝得醉熏熏的,紅酒每次一端上來,服務員就讓他結賬,現(xiàn)金花完了他就拿銀行卡刷。最后,當拿到賬單時,他傻了眼,這一頓飯竟吃掉他10000多元。
一瓶紅酒居然要2280元,可怎么看,都像只值幾十元的葡萄酒啊。小劉本想質問服務員怎么這么貴,但看到咖啡館里幾個保安向他走了過來,小劉怕惹麻煩,匆匆刷卡結賬,與女網(wǎng)友分手后便立即撥打“110”報警。
點一次酒結一次賬有“貓膩”
2013年12月初,徐州人小李來邳州出差,在賓館里無聊地看電視時,手機“陌陌”軟件收到女網(wǎng)友“小狐貍”發(fā)來加他為好友的信息。小李把“小狐貍”加為好友,倆人沒聊幾句,女網(wǎng)友問小李要電話號碼,小李就將手機號發(fā)給了她。過了半個小時,女網(wǎng)友打電話約小李在咖啡店見面。
當晚8點多,兩人在咖啡店里碰面。看到“小狐貍”長得非常甜美,小李很是心動。坐定后,女孩提出先點些東西,邊吃邊聊。為不失風度,小李讓女孩點,“小狐貍”看了酒水單后,點了一個A套餐、一杯鐵觀音茶、一個果盤和兩個高腳杯紅酒,小李看單子上的東西都很貴,就點了一個最便宜的,一杯15元的果汁。服務員上完東西后,立即就讓小李結賬。“小狐貍”要求自己來結賬,可小李覺得第一次見面讓女孩結賬不好,何況這應該沒多少錢,就說自己結。服務員告訴小李總共563元。雖然覺得有點貴,但為了在美女面前留下好印象,小李還是硬著頭皮把錢付了。
一會兒,“小狐貍”把高腳杯里的紅酒喝完了,她對小李說自己失戀了,心情不好,想一醉方休,于是又點了兩杯紅酒。這時,小李無可奈何得對“小狐貍”說,要不下回再喝吧,自己沒帶那么多錢,“小狐貍”問他帶銀行卡了嗎?小李說沒帶,“小狐貍”對小李說:“你把身上帶的錢付了,不夠的我來付”,小李又付了400元。付完錢沒有五分鐘,女孩突然對小李說:“我家里還有點事,現(xiàn)在就要回去了,明天我們再聯(lián)系吧。”
女孩走后,小李再想聯(lián)系時,卻發(fā)現(xiàn)怎么都聯(lián)系不上了,再打過去就是關機,小李意識到自己被騙了,憤而向派出所報警。小李告訴民警,正規(guī)的咖啡廳都是吃到最后一起結賬,而這家咖啡廳是點一次單付一次錢,跟他一起吃飯的女孩只是喝酒,其他的不吃,還專點貴的酒水。他覺得那些酒就是超市里賣的便宜的紅酒,他懷疑那女孩就是咖啡館里的“酒托”。
標價千元的紅酒是劣質紅酒兌雪碧
警方發(fā)現(xiàn)受害人報警時說的咖啡店都是同一個,于是對該咖啡店進行調查,發(fā)現(xiàn)這是一個以店老板周強、“傳號手”孫建、李琴等6名“酒托女”以及“鍵盤手”、“服務員”、“保安員”等人組成的詐騙團伙。
團伙分工明確,由店老板組織策劃;“鍵盤手”通過QQ或微信等聊天軟件以女性的身份和男性聊天,以交朋友的名義約男網(wǎng)友見面,約見面成功后把約號成功的信息提供給“傳號手”,“傳號手”把號分給“酒托女”,由“酒托女”負責見面;也有的“酒托女”直接上網(wǎng)誘騙男網(wǎng)友到店內(nèi)消費;“服務員”負責在客人消費時配合“酒托女”作案;“保安員”負責保護“酒托女”的人身安全,必要時出面脅迫消費者,以保證詐騙消費的錢財?shù)绞帧?/p>
警方還發(fā)現(xiàn),詐騙團伙所用的紅酒多為市場上的低劣產(chǎn)品加兌雪碧冒充,雪碧兌的越少標價越高,低則幾百元,高則數(shù)千元。除了以劣質紅酒摻假獲利外,不法分子有時還會“以次充好”,在客人點要昂貴酒水時,偷偷換上便宜貨以獲取暴利。不法分子還利用男網(wǎng)友急于交友、逐奇獵艷、警惕性淡薄的心理弱點實施詐騙,多名男性被“酒托女”詐騙后,因礙于面子不愿或不敢報案。最終,警方將該團伙一網(wǎng)打盡。
法官斷案:
13人“酒托”詐騙均被判刑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詐騙團伙共13人,從2013年6月至2013年12月間,在邳州詐騙人數(shù)近百人,涉案金額近9萬元。
邳州法院認為,被告人周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被告人李琴等人,隱瞞事實真相,誘騙他人高價銷售廉價酒水,騙取他人財物。被告人周強涉案金額巨大,其余被告人涉案金額較大,上述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詐騙罪。本案系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周強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琴、孫建起次要作用,系從犯。13名被告人歸案后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
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周強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李琴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八千元。被告人孫建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其余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至一年不等。(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