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收到一封感謝信,說是代表工程項目上的三百余名工人,向執行法官快速高效的工作作風以及為群眾著想、急群眾所急的敬業精神致敬。

  “從今年1月13日立案執行到2月14日拍賣成交,僅經過32天,法院就優先撥付部分執行拍賣款1000萬元,讓來自全國各地的300多位民工兄弟在春節之前拿到了血汗錢,開開心心回家過年。”感謝信中這樣寫道。

  原來,這是一起涉工人工資的執行案件。去年7月,中鐵十八局二公司承建的特譜公司新建廠區二期工程竣工驗收。“本想著終于完工了,不耽誤大家回家團圓。但沒想到,由于資金鏈斷裂,特譜公司未能如期支付工程款,300多位民工的工資也因此無法發放。”中鐵十八局二公司的項目經理唐雪平表示,無奈之下他們只好訴諸法院。

  訴訟中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特譜公司向中鐵十八局二公司分期支付工程款4810萬余元,中鐵十八局二公司可就其施工的二期工程的拍賣或折價所得行使優先受償權。然而,特譜公司仍然未能按期履行付款義務,中鐵十八局二公司只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此時已是2015年1月13日,距離農歷春節只有一個月左右的時間了。由于案情緊急,該院專門指派有著多年執行工作經驗的執行局副局長吳宏康“親自操刀”。

  “本案雖然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但工程款的執行直接關系到涉案工程上三百余名農民工共計九百余萬元工資的支付,而且這些農民工正在相關政府部門上訪討要工資。”吳宏康介紹說,隨著春節的臨近,工人工資問題不妥善解決,可能會帶來一些不穩定因素。

  時間緊迫,吳宏康第一時間趕赴施工現場,聽取各方意見、穩定民工情緒,此后又多次召開協調會,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了評估、拍賣程序。2月14日,涉案標的以1.27億余元成交。但由于最終成交金額較大,拍賣款全部到位尚需時間,而農民工急等工資返鄉。此時,吳宏康再次召集買受人、債權人緊急溝通協調,最終決定由買受人立即籌集1200萬元,作為部分拍賣款先付至法院,剩余拍賣款按照拍賣公告上的截止日期繼續支付。

  2月16日,法院將買受人先行支付的部分拍賣款撥付給申請執行人中鐵十八局二公司。第二天,工人們就領到了期盼已久的工資,坐上了公司安排的返程包車。“真沒想到法官的執行效率這么高,感謝法院為我們所做的工作,這下我對工友們總算有了交代。”至此,唐雪平心里的大石頭終于落了地,激動之情溢于言表。

  每到歲末年終,勞動報酬等民生案件都是法院執行工作的重頭戲。“作為執行法官,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盡最大努力及時兌現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是我們應盡的職責。”蘇州中院執行局局長陳曉蘇表示,他們在春節前加班加點,多管齊下,及時處理了多起涉工人工資案件,數百名工人在年前領到了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