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金壇法院執行局嗎?我叫劉大偉(化名),之前有一筆執行案款沒有履行,請問我該怎么支付啊?”接完電話,執行指揮中心的工作人員露出了會心的微笑,又是一名主動要求履行義務的老賴。

  2010年5月,家住安徽省郎溪縣的劉大偉與金壇金太陽汽車運輸公司(化名)簽訂掛靠合同,將其購買的貨車一輛掛靠在金太陽公司經營。合同簽訂前兩年,雙方一直合作較好,但從2012年5月起,劉大偉不再按時繳納管理費,人車均不知去向。無奈,金太陽公司向法院起訴,傳票送達后,劉大偉仍拒不到庭。2012年10月15日,金壇法院缺席判決,雙方汽車掛靠經營合同解除,劉大偉給付公司拖欠管理費25000元。

  判決后,金太陽公司向金壇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于劉大偉是外地人,執行法官在金壇內未查找到其任何財產,電話能接通,但也是只聞其聲,不見其人。2013年2月,金壇法院執行局將此案件委托安徽省郎溪縣法院執行。當地法院調查后回函稱:“劉大偉家庭困難,僅有兩間破舊房子,無其它財產可供執行。”金壇法院只好將此案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金壇法院將劉大偉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劉大偉因在外地無法乘高鐵、飛機,嚴重影響了他的業務。無奈之下,他主動“自投羅網”,主動將執行款匯入法院執行款專戶,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組織開展“轉變執行作風,規范執行行為”專項活動,將拒不履行生效文書的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與人民銀行征信系統、航空公司、鐵路等系統對接,限制其乘座飛機、高鐵等高消費,全方位擠壓那些有錢不還的老賴們的生存空間。從2015年1月起,被納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老賴們,無論在什么網站或航空公司售票點購買機票,均會被電腦自動拒絕。

  此次專項行動以來,金壇法院執行局的法官們每天都能接到老賴們主動要求履行付款義務的電話。專項行動對拒不到法院、企圖通過“消失”拖延履行的被執行人起到了有力的打擊作用,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有效地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對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實現法治公平正義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