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運車輛跑滴滴 事故發生理賠難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屠光睿 發布時間:2018-01-03 瀏覽次數:838
隨著社會的日新月異,滴滴快車這種新型的出行方式正逐漸改變著我們的生活。手機點一點,滴滴快車就會在很短的時間內開到我們身邊,即緩解了打車難的問題,同時也為滴滴車主們增添了一份額外的收入,這種新型快捷的出行方式深受大家歡迎。那么如果用私家車跑滴滴,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會賠償嗎?
近日,昆山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例:一輛滴滴快車在送人途中與一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該行人受傷,花費了大量的醫療費。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該事故做了認定,滴滴快車的駕駛員與該行人承擔同等責任,但在向保險公司理賠時出現了問題,保險公司認為,投保時車輛使用性質為非營運,但該車通過注冊滴滴快車從事營運活動,使得車輛的使用性質發生了變化,而且并未通知保險公司,因此保險公司在商業險部分拒絕賠償。
法院審理過后支持了保險公司的抗辯意見,認為:在雙方簽署的商業險保險合同明確約定的車輛的使用性質為非營運,而該私家車主在未向保險公司改變車輛使用性質的情況下從事營運活動,使得車輛的使用風險增加,因此,保險公司在商業險范圍內拒絕賠償是有依據的。
在此,法官提醒廣大車主,如果需要從事營運活動,應提前通知保險公司改變投保車輛性質,切莫因為貪小便宜而吃了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