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關系進編制沒成,對方不肯退錢,法院:返還!
作者:如東縣人民法院 石玉 於婷婷 發布時間:2021-03-25 瀏覽次數:1083
在很多父母眼中,公務員、教師、醫生這類有編制的“鐵飯碗”既有保障,又體面。社會中有人便利用父母的這種心理,稱花錢就可以進編,結果事情沒辦成,想要拿回錢卻難了。近日,如東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因請托不成要求返還財產的糾紛。
莎莎是上海一高校聲樂系編外老師,未能進入“體制內”成為全家人的心病。莎莎母親陳某在某次聚會中認識了齊某,齊某自稱在上海經營公司,親戚中多人在政府部門擔任要職,愿意為莎莎進編牽線搭橋,但需要活動經費,如沒辦成,所有經費全部退還。齊某言之鑿鑿的樣子打消了陳某的顧慮。陳某先后向齊某匯款35萬元作為“活動經費”。陳某匯款后一直追問齊某何時能有結果,齊某總是回答再等等,正在找機會。一年過去了,莎莎進編無任何進展,陳某感覺自己受騙,遂讓齊某返還35萬元。在陳某催要下齊某還款20萬元,剩余的15萬元一直未能歸還。陳某多次聯系齊某未果后,訴至法院要求齊某歸還15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齊某以能通過關系落實高校教師編制為由收取陳某錢款,符合《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關于不當得利的規定,依法應當返還。在法院主持調解下,陳某與齊某就剩余款項15萬元達成分期還款協議。
法官提醒: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涉及到子女的升學、就業等事情,父母都愿意花錢,特別容易輕信別人聲稱的所謂關系,背景,幻想可以通過托關系、走后門達成目的。法官在此提醒家長,沒有所謂的手眼通天,沒有所謂的內部編制、指標。幸福都是腳踏實地奮斗出來的,切莫為了水中月、鏡中花的理想工作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