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1219,海門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姚強等四被告盜竊一案進行一審宣判,依法判處被告人姚強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其他被告人也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姚強今年18歲,初中畢業后就不想上學了,工作半年后怕苦不愿上班,整天上網,成了網迷。去年,他認識了同為忠實網迷的另外三個被告。共同的愛好使他們很快成了鐵桿網友,常一起上網吧玩耍,當然離正道也就越來越遠。不久,四人口袋里的錢用完了,各自向父母伸手要錢又要不到,陷入了無錢上網的困境。他們不約而同地想到了要去盜竊。先從哪下手呢?姚強提議去他叔叔公司里偷,因為那兒的銅塑線很值錢,加上他熟悉情況,較容易得手。對姚強的提議大家一致拍手叫好。從去年11月起,四人頻伸賊手,4次盜竊姚強叔叔的公司,3次盜竊小店,還盜竊了一輛摩托車,贓物價值共9000元。海門法院經審理,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