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1214,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無錫市某拆房有限公司等11家單位及個人涉嫌串通投標罪一案。

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2005109,被告人張某等11人分別以公司名義報名參加了由無錫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舉行的原TCL數碼科技(無錫)有限公司房屋拆房招標會。同年109日晚以及第二天上午7點左右,為了能夠以低價順利中標,擔任拆房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張某親自到參加投標的各單位代表住宿酒店,采用向各參加投標單位支付人民幣10萬元到30萬元不等好處費的利誘手法,要求他們在填寫標書報價時不得高于80萬元。收取張某好處費的10名被告人當場允諾照辦。此后,被告單位無錫某拆房有限公司以人民幣92萬元的低價如愿中標。

案發后,無錫市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并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無錫市人民檢察院當即轉至崇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1121,崇安區人民檢察院向崇安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認為無錫市某拆房有限公司等四家被告單位及11名被告人結伙以利誘的非法手段串通投標,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串通投標罪,且是共同犯罪,應當以串通投標罪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之中,并將擇日宣判。據悉,通過刑法手段打擊惡意串通招投標犯罪活動在無錫尚屬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