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模范帶頭作用,及時化解涉訴矛盾糾紛,緩解審判一線辦案壓力,我院于20105月在訴訟服務中心建立了以該院退休法官、原“全國法院模范”蔡春道同志個人命名的調解工作室。兩年來,蔡春道調解工作室調結案件450件,接待群眾來詢來訪2500余次,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省高院訴前調解工作調研組、揚州中院院長蔣惠琴、寶應縣委書記仲生、縣委政法委書記陳金榮等領導先后來到調解工作室考察調研,并給予充分肯定。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三少”理念服務基層百姓

 

一是讓當事人少費心。針對當事人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識淡薄的實際情況,蔡春道在開展調解工作時,有意識地加大對法律規定、訴訟程序、訴訟風險的釋明力度,在此基礎上,引導當事人依法主張權利、自覺履行義務。接受法律咨詢也是蔡春道調解工作室承擔的一項基本職能。蔡春道同志認為,一次好的答詢,可以讓群眾少打一次官司,并為法院減少一件案件的流入。為此,蔡春道把接待群眾來詢來訪的過程變成做調解工作的過程,在耐心解答群眾法律問題的基礎上,主動幫助其分析矛盾癥結,并提出解決方案供其參考,力爭使群眾在咨詢后打消訴訟念頭,在訴訟之外自覺達成和解。

 

二是讓當事人少受苦。工作室成立以來,蔡春道綜合采用預約調解、上門調解、假日調解等做法,犧牲自己休息、休假的時間方便群眾訴訟。為此,他經常早出晚歸甚至加班加點。考慮到夏天天氣炎熱,對涉農案件,蔡春道總是通知當事人在法院上班時間前過來接受調解,為此他本人清晨5點多鐘就要起床,6點多就要來到調解工作室,并爭取盡早妥善處理好案件,既節約農村當事人的時間,又使當事人免遭中午烈日的暴曬,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我多吃一點苦,群眾就少受一點罪。”工作室成立至今,蔡春道累計周末加班100余次,利用中午、晚間休息時間開展調解150余次。

 

三是讓當事人少花錢。訴訟服務中心人員積極向當事人宣傳人民調解及時化解矛盾、減少訴訟環節、降低訴訟成本等好處,在征得同意后引導當事人先到蔡春道調解工作室進行調解。在規定期限內調解不成的,及時辦理立案、收轉材料等手續,減輕當事人往返負擔,減少當事人誤工損失。對一些涉及貧弱群體的案件,蔡春道還要擠出時間上門開展調解。如一起變更子女撫養權案件,女方離婚后寄居在娘家且精神出現異常,喪失繼續撫養子女的能力。蔡春道考慮到女方的實際情況,冒著嚴寒主動上門開展調解工作。因女方沒有提供確切地址,蔡春道挨家挨戶查訪近一個小時才到達目的地。在蔡春道的努力下,最終使雙方達成一致:子女撫養權變更給男方,男方自愿獨立承擔子女撫養費用,給予女方一定數額經濟資助以解決女方生活困難,并允諾協助女方行使子女探視權,雙方皆大歡喜。

 

二、“三心”方法化解矛盾糾紛

 

一是靜心聽取訴說。蔡春道同志把“聽”作為調解工作的第一步,當事人陳述的過程中,他十分注意察其言、觀其色,不僅要聽明白案件的來龍去脈,更要通過聆聽和觀察洞悉當事人的真實意圖,找出案件的癥結所在。在聽的時候他還搭配“問”,做到問明、問準,問明當事人所請求的事項,以固定訴訟請求;問準當事人訴訟的動機和目的,以進一步印證其對當事人真實意圖的判斷。通過“問”,一方面深化“聽”到的內容,另一方面引導當事人“有效”陳述,避免漫無邊際,提高調解效率。

 

二是耐心疏導情緒。每個走進蔡春道調解工作室的當事人,都會受到“一張笑臉相迎、一杯茶水解渴、一句貼心話暖心”的禮遇。這樣的禮遇可以使劍拔弩張的雙方較快緩和對立情緒,進而解開心結、化解矛盾。在調解工作剛開始的時候,蔡春道總是先請當事人坐下來,遞上一杯水,拉上幾句家常,等當事人靜下心、平下氣來,蔡春道才開始展開調解工作。有的當事人在陳訴激動時,往往情不自禁哭出來,這時蔡春道總是主動勸說,為其遞上紙巾,穩定其情緒。為了更加有效地疏導當事人情緒,蔡春道調解工作室還精心打造了寬松和諧的調解環境:配備飲水機、老光鏡、筆墨紙張等便民物品,在墻上懸掛大幅調解宣傳畫,并特意放置了綠色植物,營造出溫馨和諧的調解環境。

 

三是誠心化解糾紛。蔡春道同志認為,讓當事人真切感受到法官的真誠,是調解工作成功的關鍵。在誠心化解糾紛的過程中,蔡春道主要采取“四式”:1、電話聯系式。通過預留的聯系方式,電話征求雙方當事人意見,了解分歧的大小。通常爭議不大的案件,通過這種方式便能快捷達成合意;2、約見會談式。若電話里說不清楚,便分別通知當事人來調解室細談,了解雙方意圖,進行客觀引導,降低雙方不切實際的期望值,使雙方當事人在情與法的博弈中找到平衡點;3、登門造訪式。對一方當事人配合、另一方當事人不配合的,便主動登門做工作,講明訴前調解的優勢,讓當事人自愿接受訴前化解方式,經常有峰回路轉的效果;4、多方協助式。有的當事人難找或不愿露面,蔡春道便請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干部或當事人的單位領導等出面,協助法官做調解工作。調解過程中,蔡春道還注重抓好“三點”:1、選準“主攻點”。根據當事人的年齡、職業、文化程度等因人施策,同樣一個觀點或理由,用不同方法,從不同角度,舉不同例子,選不同語言,使當事人能夠認同并接受。2、選準“溝通點”。從情感和道義的角度,耐心地與當事人溝通,與任何有利于化解矛盾的人溝通。3、選準“切入點”。注重結合當地風俗和社會公共道德,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促成互諒互讓,心平氣和地化解矛盾。

 

三、三項機制提升工作質效

 

一是完善考核評查機制。堅持以審判管理的理念推進工作室調解工作,從調結案件數、調解成功率、調解申請執行率等方面對調解工作室進行量化考核。同時,為鼓勵調解人員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實行“固定收入+浮動獎勵”的工資獎勵政策,即在每月固定給予調解人員一定勞動報酬的基礎上,以調結案件數量為基準,為調解人員設立專項獎勵,每調結一件案件即給予一定數額獎勵,以激發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二是完善訴調對接機制。為提高糾紛解決效率,避免久調不決,調解工作室著力在規范訴調對接流程上下功夫。工作室接手案件后,務必在10個工作日內調結案件。調解成功需要確認的,由法院出具確認書;需要出具調解書的,則由立案庭立案后出具調解書。經工作室調解,在規定期限內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3個工作日內移送立案轉入訴訟程序。對調解過程中的每個環節,從程序啟動、材料移轉、開展調解、人民調解協議制作、司法確認等均實時監控,加強跟蹤,以每個節點的高效運行保障整個調解機制的有效運轉。

 

三是完善監督管理機制。蔡春道調解工作室作為該院訴訟服務中心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外同樣代表法院形象。為此,該院毫不放松對調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要求調解工作室人員嚴格遵守《訴訟服務中心工作準則》,參照遵循“五個嚴禁”、“六條禁令”等法院廉政制度,在作息考勤、文明規范、公正廉潔等方面,與法院干警同等要求。工作室設立兩年多來,蔡春道同志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時時處處展現出一名全國勞模的高尚品質和風范。在他的團結帶領下,工作室迄今未發生一起違紀事件。蔡春道親民為民的工作作風,獨特的工作方法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得到了基層群眾的普遍認可,工作室的品牌效應也逐步形成,不少群眾慕名而來請蔡春道調解矛盾糾紛;一些接受過蔡春道調解的當事人,再遇到糾紛便會主動要求由蔡春道調解,曾經的“蔡勞模”已經向“蔡品牌”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