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路有路霸,車有車霸,而今又有了“奶霸”。日前,江蘇省南京市溧水縣人民法院對一名雇兇傷人的“奶霸”和傷人幫兇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2006年2月下旬,南京市溧水縣石湫鎮送奶農民王存富為了爭奪當地送牛奶的市場,找到當地游民張光澤,先后兩次付給其10000元人民幣,讓其“教訓”同在石湫鎮送牛奶的錢林,將錢林趕走。張光澤得款后,又先后雇請任福、楊雪伢等人處理此事。任福、楊雪伢等人遂于3月5日、3月8日、3月13日攜砍刀、開山刀及棍棒趁錢林送牛奶時對其進行毆打,致使錢林腰部橫突骨折,構成輕傷。后經當事人報案,當地公安機關短時間內就將王存富及張光澤抓獲歸案。

法院在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存富、張光澤雇兇傷害他人,致人輕傷,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且屬共同犯罪。考慮到二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案發后也積極對被害人進行了積極賠償,可依法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了前述判決,并對張光澤違法所得人民幣10000元予以追繳,對砍刀、開山刀等犯罪工具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