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拘留一打擊報復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
作者:許多 書明 發布時間:2006-11-22 瀏覽次數:3290
本網鹽城訊:11月18日,建湖法院對帶人到對方家中,當眾謾罵、侮辱、恐嚇、毆打申請人的委托代理人的陳某實施司法拘留,并責令其具結悔過,保護了訴訟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陳某是建湖縣上岡鎮人,是三件案件的被執行人。近年來,建湖法院多次對其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均因種種原因被其僥幸脫身。11月10日,該院得知其在家中的準確信息后,快速出擊,將其司法拘留。11月13日,陳某給付了3萬多元的標的款被提前解除拘留。陳某回到家中后,懷疑同村的王強(建湖縣某鎮法律工作者,申請人的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供了自己的行蹤。11月16日,陳某打電話恐嚇王強,要王強到他家中“投案自首”,見王強不予理睬,晚上7點多鐘,陳某帶人到王強家中,當眾肆意謾罵王強,往王強臉上吐口水,并抓住王強的衣領用茶杯里的開水往王強頭上倒,扇王強耳光,威逼王強到法院把3萬元錢要回來,否則就派人到王強班上扒光他的衣服,并逼迫王強出具賠償其損失費2000元的欠條一份,給王強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和心理恐懼陰影。
建湖法院獲悉情況后,認為這是一起典型的打擊報復訴訟代理人的行為,遂依法對陳某采取了前述強制措施。(文章中的“王強”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