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謝謝,留下吃個飯再走吧。”2011131日晚10許,申請人王均生握著執行法官的手,留下了激動的淚水。江蘇省東臺市法院執行干警,將他苦盼多年的工傷賠償送到床前。

 

王均生原是東臺某陶瓷有限公司的工人,2005年工傷致殘后,為了討要工傷賠償,歷經仲裁、復議、行政訴訟、再次仲裁……幾經周折,直到2009年,才由法院判決確認了王均生的工傷賠償11.8萬元。但此刻陶瓷公司瀕臨倒閉。為了執行到王均生一家的這筆救命錢,東臺法院執行干警查銀行、查房產、查工商,40多次找被執行人談話,最后還對被執行人的法人實施了司法拘留……在窮盡了一切措施后,依然沒能發現半點可供執行的線索。

 

王均生是家庭唯一的經濟來源,其喪失勞動能力后,家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困境。2010年春節前,東臺法院給予王均生1萬元司法救助,讓王均生一家度過難關。2011年春節前,瀕臨倒閉的陶瓷公司迎來轉機,另一家宜興公司決定收購東臺陶瓷公司繼續生產。東臺法院執行干警立即找宜興公司的負責人協商,希望其能先行墊付東臺陶瓷公司的工傷賠償、拖欠的民工工資等案件款。執行法官組織兩家公司,鎮里領導,村中代表以及申請人多次協調,經過不懈的努力,宜興公司不但拿出20萬元,用以支付工傷賠償和工人工資,還同意優先聘用東臺陶瓷公司的原有工人。

 

當東臺法院執行干警將剛剛拿到的執行款送到家住100余公里外的王均生手中時,已是晚上10時許。執行人員連飯也顧不上吃一口,匆匆別過王均生,頂著凜冽的寒風,帶著剩下的執行款,給陶瓷公司的工人們送去拖欠已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