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是個合家歡樂的節日,但是春節節后,法院往往會迎來家庭糾紛咨詢立案的高峰。幾年來,蘇州城區法院在春節節后半個月左右,婚姻家庭案件的立案數量是其他同時間段的兩倍。其中,原告多以35歲以下的80后為主,大約占了60%。而在案件類型中,離婚案件占到7成左右。

  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了節后家庭糾紛高發?姑蘇法院對相關案件起訴原因進行了摸底。該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吳作新庭長介紹,過年回誰家過年、家務分配不均、親友之間攀比、暴飲、暴食、暴玩等“節日病”是造成這一情況的重要原因。吳庭長說,春節也成了對不少年輕夫妻的“考驗”。

  現象:過年回誰家,這是個事兒!

  夫妻倆人為回誰家過年而爭吵甚至分手,看似是電視劇中的橋段,然而現實生活中小夫妻為這事鬧到法院的并不在少數。

  2010年結婚的小武兩口子就因為這事兒鬧得不可開交。小武是吉林人,他的妻子小林家在陜西,小兩口在蘇州經營玉器生意。2011年婚后的第一個春節,小武和妻子回了陜西。2012年春節,小武認為該回吉林過年了,可小林的父母催女兒女婿回陜西過年。小兩口互不相讓,過年誰家也沒回,初八一早就到法院辦理離婚,為挽回這段婚姻,立案法官耐心開導,終于使這對小夫妻言歸于好。

  某門戶網站曾發起過調查“過年回誰家”。三萬名網友參與調查。不少家庭會為了“回誰家過年”而發生爭吵。其中有超過20%的家庭每年都會發生非常激烈的爭吵。可見,這一問題的分歧在中國家庭中普遍存在,并非個別現象。

  為何過完春節扎堆辦離婚?

  姑蘇法院袁勤法官介紹說,其實每年春節后離婚案增多的現象一直存在,而且這一現象不僅在蘇州有,不少地方的法院都曾反映每當長假過后,離婚者都會不同程度增加,“春節后尤為明顯”,回誰家過年就是導火索之一。

  記者從民政局方面了解到,春節過后,去民政局協議離婚的夫妻也比其他時段有所增加。這些夫妻中,有些之前感情已破裂,但抱著一起過“最后一個年”的想法選擇年后辦理離婚;有的夫妻已分離兩地,趁著回家過年的時間辦理離婚;但也有不少夫妻僅是因過年期間有矛盾而離婚。

  解析:三種不當心理引發家庭矛盾

  據法官介紹,三類家庭瑣事都是導致春節長假期間家庭矛盾多發的導火索。

  一是不當攀比心理。在獨生子女在新婚夫婦中所占比例不斷升高的今天。在誰家過年,花多少錢孝敬對方父母、給親戚的孩子多少錢、暗地里較勁兒比誰的老公、老婆能掙錢、懂事兒,這些都是小夫妻關注的焦點。而如果對方有兄弟姐妹,則對方父母是否偏心,也是小夫妻過年時邁不過去的心結。這些細節上的攀比,導致紛爭不斷,甚至上升到掀桌子或大打出手,最后鬧上法庭。

  二是“打嘴仗”引發的焦慮心理。按照中國的傳統習俗,回家過年都要與親人圍坐在一起共話家常。但是,如今親友的提問往往離不開“什么時候生孩子”、“一年掙多少”、“有沒有升職”等話題,造成很多年輕人焦慮的同時,也引發家庭關系的危機。

  三是追求享受的放縱心理。春節期間,最容易出現暴飲、暴食、暴玩等放縱行為。不當勸酒引發醉酒入院甚至死亡的人身傷害糾紛常在春節前后上演。醉酒之后,言語和行為失控也會造成親人反目。這些都會使本應喜慶的節日氣氛蒙上陰影。還有些年青人,長假期間,只顧著和許久未見的朋友、老同學團聚,只顧著自己休息、玩游戲、聊天,把家務都拋給另一半,忽略了配偶的感受,最終引發家庭大戰。

  法官支招:積極調整節日心態,理性經營家庭關系

  袁法官表示,回想自己前幾年辦的這種節日家庭糾紛,多緣于生活瑣事或者心理疙瘩,大多不是實質問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多做思想工作即可促成調解或撤訴。但也有些案子最終無法挽回,夫妻倆在過年時產生的小矛盾愈演愈烈最終分道揚鑣。而即使通過法官工作勸和的夫妻或者親友,也難免因為這一次的糾紛在心理上產生隔閡,需要很長的時間和努力才能恢復。

  法官提示:回家過年不但是很多在外游子一年的夢想,更是很多中國人一年最期盼的事。突然從平時緊張工作中放松下來,回到熟悉而陌生的家鄉,面對久未謀面的親人,可能遭遇不良情緒的侵襲。面對攀比、緊張、放縱、孤獨等等不良心理,除了積極調整心態外,要理性地經營夫妻感情及家庭關系,避免處理瑣事不當、一時沖動而引發糾紛,從而讓一家難得的“團聚”變成了家庭矛盾的“發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