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講家和萬事興,但周某在和妻子發生爭吵引來岳父勸說后,沖動之余竟然將岳父打傷,日前,金湖縣人民法院以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被告周某一直以來喜歡打麻將,經常打到深夜才回家,為此夫妻間發生過多次爭吵。201038,周某岳父前來小住幾日探望外孫,周某直至凌晨一點才回家,進入臥室后,因妻子又責備他回來太遲而火冒三丈,與妻子爭吵起來。在房間里傳出摔東西的聲音后,岳父張某起來進行勸說,但絲毫不起作用。周某欲動手打人,被岳父攔住,周某便將張某摔倒,并致其右手拇指損傷,后被趕來的隔壁鄰居拉開。經鑒定張某右手拇指骨折屬輕傷。事后,周某主動賠償了張某相應的損失。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周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核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案發后,被告人家屬已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且被告人當庭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可酌定從輕處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但周某的行為給家庭造成的傷痕也許并不是這一刑罰所能彌合的,等待他的更多的是道德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