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轉1200多公里,歷時33個小時,宜興法院的法官風雪兼程,為企業追回貨款近300萬元,讓企業順利地度過了年關。
被告河北唐山某鋼鐵公司長期拖欠宜興一家軋輥公司數百萬元貨款,經催要未果,軋輥公司遂于2010年向宜興法院提起訴訟。與此同時,對方也以貨物存在質量缺陷為由,將軋輥公司告到當地法院。雙方矛盾由此激化,案件處理僵持不下。為妥善化解雙方之間的矛盾,最大程度地保護當事人利益,挽回損失,宜興法院的承辦法官進行了大量的調解工作,仔細尋找矛盾癥結,積極溝通,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鋼鐵公司同意于年前支付宜興軋輥公司貨款296萬元。
2011年1月24日,鋼鐵公司向法院發來傳真,稱因年底資金周轉困難,要求以銀行承兌匯票支付欠款。雖然承兌匯票也是有效支付手段之一,但兌現周期相對較長,如要即時變現還需貼息。這對于急等著現金發放工人工資的宜興軋輥公司來說,這顯然不是個好的消息。企業的燃眉之急必須幫助解決,承辦法官秉持著這樣的信念。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經過一次次的溝通和多方的共同努力,對方終于同意從被法院依法凍結的賬戶中轉出296萬元支付給軋輥公司。盡管年前的工作擠得滿滿的,但是再忙也要幫助企業在年前把貨款回籠到位。1月26日下午,承辦法官剛剛結束一起損害賠償案的庭審,就立即驅車趕赴無錫,趕乘從無錫開往天津的火車。一路輾轉,終于到了被告企業所在鄉鎮,辦妥所有匯款轉帳事宜再匆匆踏上歸程。直至1月27日晚上近11點,法官們在馬不停蹄外出辦案33個小時后,終于順利返回宜興。盡管此時的他們是如此的疲憊不堪,臉也被風吹得發紅皴裂,可他們為企業解憂的心是暖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