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泯恩仇 法官寄語道親情
作者:顧慧華 發布時間:2011-01-28 瀏覽次數:749
一場家庭糾紛,二年內引出6起訴訟,然而經過南通市通州區法院承辦法官顧慧華的不懈努力,訟爭系列案件終于塵埃落地,當事雙方不僅都服判息訴,而且還于1月24日來到法庭主動履行了相關判決內容,父母子女雙方不約而同地對承辦法官近二年來對6起案件的公正審理和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謝。
父母子女反目深陷奪房糾紛
2009年,家住南通市通州區二甲鎮的吳某夫婦與兒子顧某夫婦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婆婆吳某對兒媳在爭吵中失手打的一記耳光一直耿耿于懷。2009年2月,父母子女間爆發了第一場訴訟,吳某夫婦要求兒子顧某夫婦搬出共住的房屋,此案雖經法院調解,但雙方為執行事宜產生了新的隔閡,遂引發了共住房屋的房產糾紛,一場訴訟、二場訴訟、三場訴訟……矛盾糾紛步步升級。
法官釋法明情 力求案結事了
該案在訴訟中,雙方對訟爭房屋是否分割、是否追加權利人吳某某的繼承人參與訴訟、兒子享有的房屋份額多少上爭議激烈,為了各自利益寸步不讓。承辦法官為此案曾數度至南通、二甲等地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在庭領導的共同參與下,在法庭及二甲調解中心多輪次做雙方調和工作,耐心細致地向父母子女雙方釋法明理,但均因雙方敵對仇視太深、意見分歧較大而未果。為及時定紛止爭,確保公平公正地處理案件,也為減少當事人的訴累和節約司法資源。承辦法官在前期作了大量調查和勸解工作后,用心撰寫了判決書,在判決理由部分作了重點針對性的說理。
法官寄語道親情父母子女均感悟
“家庭矛盾或許是難以避免的,家庭的和睦取決于當事人對待家庭矛盾的態度。所謂家和萬事興,當家庭紛爭出現以后,我們不能一味地埋怨和指責對方,去做激化和加深矛盾之事,而應該正確理性對待和化解矛盾,雙方應該摒棄成見和怨恨,給對方多一點尊重、寬容和理解。只有這樣我們家庭才不會因紛爭而隔閡,不會因為矛盾會破裂”,這段話是判決書中的法官寄語,也許正是由于這段法官寄語,吳某夫婦和顧某夫婦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感悟。在承辦法官的邀集下,
結語:雖然該案的法律關系并不復雜,該案的處理結果均比較滿意,但是從該案中卻折射出:當下社會中在出現家庭矛盾的時候,為了爭取自身利益而置血緣親情、家庭倫理道德而不顧,雙方當事人甚至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我們必須警示我們的當事人:面對家庭糾紛,不能贏了官司,卻賠了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