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男子買菜回來,發現妻子與奸夫竟在家中廝混,憤怒的他將奸夫毆打致死。1026日,徐州銅山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路小寶有期徒刑十年。

 

路小寶是徐州市銅山區某鎮的農民,今年46歲,和妻子洪梅結婚二十多年來,兩人一直相敬如賓、恩愛美滿,小日子過得還不錯。2008年初,為了多掙些錢,路小寶忍痛別離了親人,前往山西打工。胡大是路小寶的鄰居,總是有事沒事跑去洪梅家串門,說著一些不著邊際的話,繼而動手動腳并露骨地要求與洪梅發生“那種關系”,在胡大的軟硬兼施下,兩人發生并維持了兩性關系。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路小寶知曉了“后院起火”的事情,馬上辭掉了外地的工作回到了家,他思想斗爭了很久,最終為了家庭他原諒了妻子,要求妻子不再和胡大糾纏,羞愧的洪梅答應了,可兩人卻沒有完全了斷。

 

20117月的一天晚上,路小寶出去買菜,當他回來的時候,竟發現妻子與胡大赤裸地纏在一起,怒極的他失去了理智,拿了根木棍沖進臥室就朝胡大的身上一陣亂打,后來胡大送醫院后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銅山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路小寶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路小寶犯罪后讓他人報警,在現場等候處理,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鑒于被害人在本案中有嚴重過錯,對被告人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