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職工集體討薪 京口法院靈活執行暖民心
作者:曹瀏 於聯 發布時間:2015-02-06 瀏覽次數:624
“是你們的公正和威嚴幫我們這些下崗工人討回了公道,挽回了經濟損失。真的非常感謝你們……”近日,京口法院成功執結了因公司辭退人員而拒付拖欠辭退職工工資及違約金的系列案件,為一批下崗職工挽回了損失。
孫某等5人原先受聘于鎮江某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去年因公司效益問題有的人主動提出辭職,有的人亦被公司方無故辭退。在他們離職后,公司一直拒付拖欠的工資及養老保險等費用。無奈,孫某等5人申請鎮江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要求被申請人鎮江某機械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資(含經濟補償金、加班工資等)及單位應繳納的“五險”共計11萬余元。
鎮江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后作出仲裁調解書,要求被申請人鎮江某機械公司支付給孫某等人上述費用,如不按期支付,則視為違約,需另行支付5人違約金各3000元。本以為這下可以如期拿到拖欠的錢了,沒想到公司并沒有按期履行,5人無奈之下只得向京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京口法院立案執行后,向被執行人鎮江某機械公司發出了執行通知,但被執行人稱,之前因為公司資金周轉問題沒有按期支付他們費用,后來給他們支付本金的時候他們不要,非要加違約金,此事就一拖再拖,現在那些資金又用于維持公司正常運轉,沒有“閑錢”給他們了。
此案的執行員夏波在充分考量雙方意見后,把雙方當事人都約到了法院調解室,讓雙方心平氣和地進行溝通,最后提出了一個折衷的建議,要求被申請人鎮江某公司在支付本金的基礎上,各加付違約金每人1500元,并先支付一部分工資,剩下部分年前付清,如果還是不能如期履行,則在原仲裁書規定的基礎上再追加每人1000元的違約金,到時法院將強制執行。這一辦法即給被執行人周轉資金的時間,又能確保申請人在過年前拿到欠款,獲得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同意。其后,該公司卻稱對于剩下的部分實在無法確定支付日期。眼看快要春節,討薪員工的情緒也漸漸低落下去。正逢區人大和兩會的召開,孫某等人多次到市信訪辦進行信訪,還多次到區人大反應情況。京口法院執行局在仔細調查該公司情況后,發現一絲轉機。原來,該公司還有一件執行案在本院,而該公司為申請執行人。執行員連忙聯系了那起案件的被執行方,說明了原委,快執快結地解決了那起執行案,該公司也同意將這筆錢先用于償還員工們的剩余執行款。
近日,孫某等5人接到京口法院的通知,如愿拿到了欠款。至此,該下崗職工集體討薪案件得以圓滿執結。快過年了,申請執行人在領取執行款后露出了溫暖的笑容,同時,也向京口法院法官表示了最衷心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