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糾紛、子女干涉成再婚老人離婚糾紛焦點
作者:夏倩 發布時間:2011-01-26 瀏覽次數:730
人近暮年之時,找個共度余光的老伴,相互扶持照顧對方生活,本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近年來,再婚老人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的案件不斷提高。有些老人 再婚后只想維護自己的利益,經濟上斤斤計較,各打小算盤,私存小金庫留退路,缺乏同甘共苦的思想,導致感情破裂,分道揚鑣。婚前未得到子女的同意也是再婚老人離婚的一大因素。婚后子女千方百計的拆散再婚夫妻,導致家庭爭執不斷,最后要求離婚。
老來財產分配難,再婚老人鬧離婚
近日,崇安法院審理一起七旬再婚老夫妻因拆遷款分配不均鬧離婚的案件。周阿婆和錢大爺是一對再婚三十年的老夫妻,結婚時雙方各有子女,婚后也未再生育。周阿婆的勤儉持家和錢大爺的踏實能干讓這個再婚家庭過得很幸福,但這平靜的生活卻被一筆拆遷款打亂了。
周阿婆祖上留下來一套房產遭遇拆遷。當時由于周阿婆身體不適,就由錢大爺的兒子小斌代領了這筆錢。小斌領到錢后主動交給錢大爺,錢大爺便提出這筆錢由小斌保管,小斌欣然接受。周阿婆得知此事后,心里很是不滿。但小斌表示,這錢是父親交給自己保管的,不能拒絕。這樣一來,周阿婆又不能說什么,畢竟是一家人,不能不信任對方。但是周阿婆實在放心不下,原來兩位老人在結婚前再公證處辦了份公證,表示無論誰先過世,兩人對夫妻共同房產享有的份額均由自己的親生兒子繼承,其他人不得干涉。現在拆遷款都給了小斌,自己年紀越來越大,身體也不好,百年之后親生兒子可怎么辦?想到此,周阿婆便坐立不安。幾次找錢大爺商量無果后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小斌返還拆遷款。
經法院審理后認為,周阿婆和錢大爺感情基礎較好,夫妻之間對財產處理產生分歧并不必然導致夫妻感情的破裂,只要雙方互諒互讓,妥善處理好拆遷款問題,矛盾是可以化解的。對于周阿婆提出的離婚理由不予支持,同時小斌將拆遷款返還給倆夫妻。
法官認為在財產方面,對于再婚老人來說,其雙方婚前財產基本上是老人與前配偶及其子女長期積累下來的,有著較為復雜的背景,處理不善易引發家庭糾紛。為避免因財產而產生糾紛,可以考慮在婚前做個財產公證或夫妻有個財產約定。
子女干涉,老人再婚后又要求離婚
馮某(女)和楊某(男)是一對再婚夫妻。當時因雙方子女都已成家,生活沒什么負擔了,兩人老來也想找個伴,于是就走到了一起。楊某一個月領兩千多的退休工資,兩人生活無憂無慮。但楊某的兒子楊帆總認為馮某與父親結婚是為了圖自己家里的錢,于是楊帆幾次三番在兩人之間制造矛盾,甚至還多次開口問父親要錢,而楊某總是在未與妻子商量的前提下將錢爽快地給了楊帆。馮某看不過,但每次吵架楊某總是護著自己的兒子,這讓馮某心里很不是滋味。一次,楊某竟還為一點小事和自己動手。馮某心灰意冷,便向法院提出了離婚。
法官認為子女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再婚老人的生活。有的子女對父親或母親再婚不是真誠祝福,而中從中作梗,更加速了再婚夫妻間矛盾激化。法官提醒老年人再婚前應慎重考慮,盡量征得子女同意,不能草率結婚,更不能草率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