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賭博,債臺高筑,邱某為還賭債竟伙同他人偽造派出所公章,并多次使用偽造公章制作“收入證明”,在多家小額貸款公司申請貸款近十萬元。近日,常熟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涉案的邱某、聶某、周某因犯偽造國家印章罪,被判處十個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邱某是常熟市公安局某派出所的一名輔警,2013年開始沉迷上一款賭博游戲,欠下高額賭債。為還賭債,邱某開始四處借款,后經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家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經理聶某。由于申請貸款需要蓋有單位印章的收入證明,邱某怕同事問起原因,對此頗有顧慮,便打算作罷。

  2013年11月25日,邱某再次來到聶某所在的小貸公司,對方悄悄告訴其“要是收入證明實在蓋不到章,我可以幫你弄一個,不過要交200元錢”,邱某當即答應了。后聶某電話聯系了刻章人周某偽造了“常熟市某派出所”公章一枚,邱某也成功用蓋有該枚印章的收入證明貸款2萬元。后經聶某介紹,邱某采用同樣方式又在另一家小貸公司貸款2.5萬元。事后邱某害怕事跡敗露將偽造的印章丟棄。

  但好景不長,貸款很快被邱某輸光了,面對債主和小貸公司的催款,嘗到甜頭的邱某準備故技重施。2014年3月中下旬,邱某再次聯系聶某,并要求再偽造一枚“常熟市某派出所”印章,后再次以同樣的方式,順利在兩家小貸公司貸款4.5萬元。

  沉迷賭博,邱某所欠下的債務早已是個無底洞,2014年6月11日,邱某自知根本無力償還貸款,又戒不掉賭癮,遂到派出所投案自首。隨后,警方根據線索將被告人聶某和周某抓獲。

  法院審理后認為,偽造國家機關印章是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行為,被告人邱某、聶某、周某共同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其行為均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系共同犯罪,應依法分別予以懲處。在共同犯罪中,三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均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據此,常熟法院做出上述判決。

  【案后語】

  邱某身為輔警,知法犯法,聶某盲目追求業績,違背行業準則和職業操守,周某偽造印章牟利,三人最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忘記身份,丟掉操守,摒棄原則,換來的只能是身陷囹圄。